关于全面核准“智慧团建”信息数据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全面核准“智慧团建”信息数据的通知》,自全省统一应用“智慧团建”系统以来,基础团务工作得到加强与改进,但由于前期部分团干部及团员思想上不够重视等原因,造成团组织、团干部以及团员信息数据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错漏,严重影响对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精准管理。现就全面核准“智慧团建”信息数据工作部署如下,请务必抓好落实,相关数据校团委将上报团省委。

一、核准团干部信息

前期基层团组织对专兼挂职团干部定义的理解不一,加上部分团支部负责人未尽责准确审核和及时更新所属组织团干部信息,造成团干部信息数据与真实情况存在较大偏差。与2017年各级团组织书面报送的团统数据相比,“智慧团建”上全省专兼挂职团干部比例变化巨大,特别是专职团干部数量异常增长,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各地各单位具体数据详见附件1)。各级团组织要对系统上团干部信息进行全面严格核查整改,确保团干部信息准确无误,并逐级督导重点精准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全面核准专兼挂职团干部。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2018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824号),专兼挂职团干部定义为: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如,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正式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团委书记,部分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专职团干部。兼职团干部是指以团的工作为辅,在团内兼职的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均为兼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是指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上定义,各级团组织须从严从实重新核准修改团干部专兼挂职信息。

(二)及时清理已离职团干部。在系统团干部管理功能板块上,删除已正式离职团干部(特别是学生团干部)。各级团组织必须保持该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及时录入新入职团干部,并对应清理已离职团干部。

二、核准团员信息

部分团员对录入信息不够重视,不如实填报、不及时更新,造成团员信息不实(特别是收入和政治面貌信息错误),直接影响团内统计、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工作的准确度和严肃性。

各级团组织要层层部署至团支部,督促团员在系统上重新核实本人收入、政治面貌、入团年月、手机号码等必填信息,并如实更新或修改,其中重点核查收入、政治面貌。全面杜绝学生团员将收入信息列为“职业有收入”和 “农村户籍且无固定收入”的现象,严禁非党员将本人政治面貌填为党员(“智慧团建”系统年内将对接“党建云”系统进行比对,此次核准工作后仍未改正的团员,将问责其本人及所属团组织负责人)。各级团组织至少每半年定期更新团员信息一次,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

三、核准团组织信息

部分团组织早期在录入系统时未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造成部分团员团干无法搜索定位团组织、团组织联系方式无效等问题,影响加强基层团建后续工作推进。各级团组织要按照逐级负责原则,全面排查下一级所有团组织信息并及时整改。

(一)规范团组织名称。严格对照《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团员在线报到阶段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761号)有关团组织名称规范的说明(详见附件3),结合系统上标注的填写规则,核准并修改团组织全称、简称及代称(在广东共青团企业微信中出现的各级团组织名称)。其中,不规范的团组织全称、简称,由上级团组织直接负责修改;不规范的团组织代称,由上级团组织在广东共青团企业微信中的“智慧团建通讯录”里逐一甄别,并要求代称不规范的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自行修改。

(二)核准团组织类别。严格对照系统上标注的说明,重新核准各级团组织组织类型和所属行业类别。重点核准团组织行业类别,全面杜绝团组织行业类别为空的情况。其中,村团组织及社区团组织的行业类别分别对应农村和城市社区;镇(街道)团组织的行业类别对应党政机关。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智慧团建”信息数据核准工作,核准后的数据将作为各项基础团务和评选表彰工作的关键参考依据。请各二级团委负责汇总所有下级团组织整改情况,填报《“智慧团建”信息数据核准汇总表》(附件4),于20193524: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一并报至校团委组织建设工作专用邮箱zdtwzzb@163.com。校团委将依据“智慧团建”系统对该项工作进行核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何老师 020-84112984,周同学 13247698556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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