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做好中山大学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

        为贯彻党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团组织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的重要要求,团中央和团省委近日下发通知(见附件1和附件2),在高校共青团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此项工作着力破解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强调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创建“活力团支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工作方向

        1、坚持工作原则。“活力提升”工程的工作原则是“党建带团建”、“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时代特点”、“尊重团员主体”。各院系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围绕院系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战略发展布局,做好顶层设计,鼓励团支部激发活力,研究基层团支部在人才培养中发挥的作用,将团支部的活力提升作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内容,指导、支持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等问题;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及团员思想行为新特点,谋划和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要着力激发团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

        2、明确基本目标。“活力提升”工程的工作目标是“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在深入实践的过程中,要做到紧扣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工作质量,通过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扩大基层民主等途径促进团支部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二、基本工作内容

        1、拓展基层阵地,加强支部覆盖

        按照“组织随着青年走,团在青年群体建”的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根据青年学生聚集特点,在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推进宿舍园区、实验室、活动项目建团,探索青马班、支教团以及条件成熟的青马学堂、理论社团等学生组织建团的新型建团模式,创建一批有特色的示范性团支部,并且鼓励院系内外支部的联建、共建、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合力。

        2、抓好基础团务,完善工作制度

        规范团员发展,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要按规范流程积极发展和培养团员;严格团费收缴、使用,加强收缴登记、使用公示;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取党组织支持,充分发挥团组织推优入党的作用,建立健全团支部建设,充分探讨班团关系,扩大支部民主、合理设置支委、明确委员职责,创新服务方式,并将基础团务工作作为学校五四评优的重点考核内容。

        3、办好主题团日,创新活动形式

        深入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必须大力发动本单位基层团组织积极参与,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式主题团日活动。着力强化活动内容,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和巩固一批贴近实际、机制完善、持久运作的服务项目。为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团委将对积极创建“活力团支部”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团支部给予课题研究和活动立项支持。

        4、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考核机制

        各级团干部要充分联系基层,并且加强党的理论、团务团史团情、青年工作方式方法的培训和学习,与“三严三实”相结合,并且加大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评价考核,推动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具体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基层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活力提升”工程的重要性,“活力提升”工程与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共青团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广泛动员,目标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基层团支部要加强支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舆论引导、信息沟通中的重要作用;善于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活动和加以宣传,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努力营造实施“活力提升”工程的浓郁氛围。

        3、及时总结,树立典型

        各基层团支部要以创建“活力团支部”为载体手段,推进工程实施,树立优秀典型,宣传先进经验。校团委将于2016年进行阶段总结期间,遴选一批“活力团支部”并上报团中央。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中山大学创建活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3)及一份团支部工作总结填写好并发送至团委邮箱southtw@qq.com,团委组织评审后给予活力团支部一定的经费支持。院系团委应积极在优化工作环境、制度设计、对团支部活力提升给予政策经费载体资源等方面所做工作简述2000字以内工作经验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漆姗姗

联系电话:84111207

 

 

附件1: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中山大学创建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