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中山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园)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我校青年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校团委于5月中启动2016年中山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经评审,确定青年志愿者协会蒲公英支教队“蒲公英支教行动”等12个项目为重点项目,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团委“海南省白沙县鹦哥岭社会实践活动”等13个项目为一般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立项项目负责团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暑期期间,认真策划与落实项目;要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项目开展期间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得开展具有危险性、危害性等活动;各团队自行安排团队成员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2),于6月26日前交至东校园团工委办公室(东校园明德园6号321室)。

       二、做好队伍组建工作,各团队按照《关于组建中山大学2015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的管理办法》(见申报通知http://zdtw.sysu.edu.cn/?p=13223)要求选举临时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以及其他必要职务。开展社会实践过程时,务必紧紧围绕“走进基层、深入群众”要求,佩戴团徽、展现团旗,把团建融入社会实践中。

       三、要加强宣传,做好项目推广,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各团队推荐1-2名随队记者,并填写《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记者推荐名单》(附件4),于6月26日前电子版发送至:zdxtw2014@163.com。按照《实践报告要求》(附件4)做好总结,并于9月20日前提交实践报告,纸质版交到东校园团工委办公室(东校园明德园6号321室),电子版发送至:zdxtw201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实践报告,如XX学院/社团+XXXX服务实践报告。同时,根据《2016年团中央“三下乡”官网报备流程说明》和《2016年团中央“三下乡”官网投稿指南》的通知精神,请各三下乡团队及时注册账户进行报备及投稿,报备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投稿权限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9月1日,详情参看http://sxx.youth.cn

       四、报销事宜:学院部分将划拨到学院德育经费账号,请各学院团队按照学院报账流程与要求执行。学生社团、临时组建团队等,请在活动当中开具发票,抬头:中山大学。务必严格按照《“三下乡”实践活动发票报销相关要求》(附件5)做好报销工作。

联系人:

张迎菲(东校园团工委实践部部长)18819442629

吴啸吟(东校园团工委兼职副书记)15800016985

张汉林(北校园团工委兼职副书记)15521124956

何金鹏(校团委老师)020-87335588

附件1:中山大学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申报项目(拟立项公示挂网)

附件2中山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3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记者推荐名单;附件4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告撰写要求;附件5三下乡实践活动发票报销注意事项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