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2015年度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人选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附属医院团委: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校团委拟在全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选任若干各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条件和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熟悉并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愿意为我校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4、能严格遵守岗位要求和安排,不因个人主观原因在任期内擅自离岗。
二、选任工作安排
1、有关人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采取团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由各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
2、由校团委成立选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最终确定录用名单。
3、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一)上交截至时间为2015年9月4日。
4、推荐(自荐)表由各单位团组织或者个人上交所在校区团(工)委。
三、相关待遇和考核
团工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申请续聘的需重新参与应聘。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由学校勤工助学基金支付一定工作报酬。校团委将对聘任的团工委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
四、岗位职责要求
具体岗位及职责见附件二,应聘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服从学校团委统一安排和分配。
五、联系方式
东校区事务办:
明德园6号321 电话39332232(何老师)
南校区团工委:
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 电话 84113187 (漆老师)
北校区团工委:
新研楼负一层 电话87331239 (林老师)
珠海校区团工委:
榕园4号后座328室 电话:0756-3668102(王老师)
附件1:团工委兼职副书记推荐(自荐)表
附件2:兼职副书记岗位需求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