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开推荐2018-2019年度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与学生中心主任人选的通知
各院系、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山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稳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团干部队伍,校团委拟招聘3名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与若干名校团委学生中心主任(每个中心招聘1~3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选拔岗位
岗位一: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岗位二:校团委学生中心主任(具体岗位职责参见附件2)。
二、条件和要求
1.基本要求:
岗位一: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者高年级的硕士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或特别优秀的共青团员。
岗位二: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熟悉并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4.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愿意为我校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5.能严格遵守岗位要求和安排,不因个人主观原因在任期内擅自离岗。
三、选任工作安排
1.有关人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由校团委成立选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报学校主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审批。
3.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上交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中午12:00。
4.推荐(自荐)表由各单位交至南校园熊德龙308或发扫描件至联系邮箱。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与学生中心主任任期一年,申请续聘的需重新参与应聘。校团委将对聘任的学生兼职副书记与学生中心主任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予以发放任职证书。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曼瑜
电话:84112871
邮箱:zdtwrlzyb@163.com
附件 1.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与学生中心主任推荐(自荐)表
2. 校团委学生中心主任岗位需求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