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按照《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试行)》(团粤发[2005]11号),现将我校2015年度团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校区团工委和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团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夯实团的工作基础、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的基本手段。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广大团员交纳团费的主动性、自觉性。
2、加强管理,规范程序。2015年度的团费收缴工作,各校区团工委和二级团委(团总支)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缴,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防止遗漏、错误和重复等现象。校团委将进一步严格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有关团内统计数据,核定团费收缴参考标准,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2015年度团费收缴任务。
团费收缴参考标准如下(缴费时间段为2015年9月-2016年8月,毕业班团员以实际离校时间为准):
学生每人每月1元,合计一年12元(保留团籍的党员不需再缴纳团费);
已参加工作团员,月收入低于1000元者,每月交纳团费不低于3元,月收入高于1000元低于2000元者,每月交纳团费不低于5元,月收入高于2000元者,每月交纳团费不低于8元;
其中二级团委(团总支)留用70%,上缴校团委30%。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请各二级团委于2016年6月19日前上缴2015年度团费。院系团委(团总支)通过校内转账方式上缴,其它单位团委团费通过银行柜台汇入学校账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请同时将《2015年度团费交缴情况报告表》见附件(需盖章)及转账通知单(或银行汇款凭证)相关凭证扫描后发至zdtwzzb@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单位2015年团费”。
联系人:刘欢、漆老师
联系电话:18826073611、020-84111207
缴费方式一、院系团委上缴方式(请务必汇总整个院系的团费再统一上缴):
上缴流程:到各校区财务处核算室领取中山大学转账通知单——填写好后到财务处核算室叫号(快速号)排队等候——告知柜台老师校团委校内转账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交付直接将团费缴给柜台老师,拿回回执单——将《2015年度团费交缴情况报告表》见附件(需盖章)及转账通知单(或银行汇款凭证)相关凭证扫描后发至zdtwzzb@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单位2015年团费”。
校内转账账号:01140-02302001 (请注意此为校团委团费项目号,填写转账通知单所需!非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转账通知单务必填写规范!
1、转账事由:XX院系交校团委2015团费
2、转账时间务必记得填写
3、金额请务必写清楚
4、若向财务处交付现金,请务必在付方项目位置(转账单右上角)注明“现金”
缴费方式二、其它单位团委上缴方式:
团费银行专用账户:3602864809100002723
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大学支行
户 名:中山大学
银行转账的请务必在银行柜台操作,不能用柜员机,请务必在附言或用途一栏注明“XX单位交校团委2015团费”。缴费后,请务必将《2015年度团费交缴情况报告表》见附件(需盖章)及转账通知单(或银行汇款凭证)相关凭证扫描后发至zdtwzzb@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XX单位2015年团费”。
附件:
2015年度团费收缴情况报告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