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
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自2014年11月2日选举产生以来,己经开展工作一年,目前部分委员已毕业或交换就读,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故需要进行委员递补。同时,为遵循全国学联二十六大“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的要求,学生会委员会拟将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数量提升至全校本科生人数的千分之三,同时保证每个学院(系)的委员候选人至少为两位,目前章程修正案已经由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通过。根据修订后的《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报经校党委批准,现拟定于2015年11月14日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1、审议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第一任期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2、递补、选举产生中山大学第四十二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委员会;3、选举产生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是今年全校各级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学生会要求各院(系)学生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团组织汇报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本院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递补委员、增补委员候选人出席会议,从严要求做好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递补和增补委员候选人、常务委员、主席候选人提名工作(见附件1),保证会议圆满成功。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递补委员要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3),学生会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要填写《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附件4),并于11 月7日17:00前将纸质版登记表交至各校区学生会办公室,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sysusuxd2015@126.com。提名主席、常务委员候选人请于10月31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ysusucwbm2015@126.com 。
联系人、联系电话:
北校区——李丛冉:13632463489
东校区——冯英伟:13824413236
南校区——徐晓乐:13828486997
珠海校区—杨 柳:13726229334
附件1: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递补、增补委员选举和常务委员、主席提名办法
附件2:各院(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及增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附件4: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
附件5: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