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山大学2018-2019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新要求,深化共青团改革,让基层团组织充满活力,发挥团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积极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十佳”团委(团总支)书记

1.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上没有拖欠团费的记录,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的推荐名额为各单位团员总数的5%,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的按一名计算)

注: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在系统上没有拖欠团费的记录;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推荐名额为各单位团支部总数的2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的按一名计算。

注: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校团委专职团干部、各院系团委书记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中山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1)具备“中山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团支部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5-6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19年4月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 。

(6)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为各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的按一名计算,即各单位至少可推选1名。

4.中山大学十佳团委(团总支)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工作能力过硬。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现职团委(团总支)书记或者副书记,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5-6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7)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可推荐1名候选人,经组织考察,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上报。

5. 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5-6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 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 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9)各单位可按支部总数10%的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足一名的按一名计算,即团支部总数不到10个的二级单位可推荐一个)推荐支部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连续5-6个月未缴纳团费团员比低于1%(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 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 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9.评选名额:共计评选15个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

   二、评优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在评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和单位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并在院系、附属医院团委(团总支)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履行审核职责,对推荐人员和单位进行材料真实性和思想表现的严格审核。

3.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共青团改革成效、促进“学在中大,追求卓越”良好校园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2019年5月10日18点前将各类奖项的汇总表、申报表、评价表(见附件)、事迹材料(另附纸)、证明材料报送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严格按照 《五四评优电子版材料归类打包示例”》(附件1)进行统一归类打包,各类申请表、汇总表需同时提交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邮件主题统一标为“XX单位五四评优材料”。如有材料更新,请在原主题后加入后缀“-版本2”,依此类推。

注意:参评“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的二级单位团委填写《2018-2019年中山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评价表》(附件2),撰写事迹材料(需对照《评价表》,分别针对组织建设、思想引领、社会实践、学生组织规范等板块,根据具体要点进行撰写)。

四、注意事项

1、“二级团组织工作评价表”为二级团组织评优最重要的参考材料,请务必认真填写、核对证明,《评价表》涉及的工作评价指标,以2018年4月-2019年4月期间的工作绩效为衡量标准。

2、奖项各额核算如涉及“四舍五入”的,请以整个单位的数额为基数进行核数。各单位因分年级、分校区核算等因素所产生的整体名额误差,请在本单位内自行协调解决;

3、请严格按照各奖项名额分配申报,如有超额的,校团委将直接依据汇总表的推荐名单排序进行裁减;

4、先进团委(团总支)、十佳团委书记等部分奖项的申报材料将由校团委汇编后在评审会上供评委参考。

5、十佳团委书记的评选,需预留时间完成评审会资料汇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是校团委对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的重要依据,如汇总表信息与申报表信息不一致的,将以汇总表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实汇总表,避免出现错漏;

7、保留团籍的党员纳入团员人数统计,同样具有参与此次评优的资格;

8、所有申报材料请汇总后统一打包发送,勿分批提交;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4112894

报送邮箱: zdgqt@mail.sysu.edu.cn

报送地址: 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