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按要求将《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表》(附件2)、《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对比表》(附件3)和《2018年中山大学院系团委(团总支)计划发展团员数额统计表》(附件4)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3月2日24:00前报送至校团委。
其中,在填写《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表》(附件2)和《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对比表》(附件3)时,请各单位结合智慧团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新梳理组织情况,上报确切数据。
同时,请各院系团委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6〕24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计划的通知》(团粤办发〔2018〕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填写《2018年中山大学院系团委(团总支)计划发展团员数额统计表》(附件4)。
特别注意,在团内基本信息统计表中,团组织类别认定以同级党委或上级团委正式发文的通知为准,请特别区别本级团组织属于“团委”、“团总支”还是“团支部”。基层团委一般为校团委下设二级学院等单位设立的学院团委或分团委;团工委一般为由校团委派出的负责校区团委工作的组织,需要正式发文成立;团总支一般为二级院系团总支等;团支部一般为各班级团支部,教工团支部等;兼职团干部指在团总支(含)以上的主要兼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学生团干和一般团委委员,专职团干每个单位至少一人;新发展团员数为本年度(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新入团人数,并非新生团员人数。
团员统计数据与团员发展计划、团费收缴和五四系列表彰名额分配等工作直接关联。各院系团委请务必实事求是,扎实严谨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附件:
附件1 团粤办发〔2018〕4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表
附件3 2017年中山大学各院系团内统计数据信息对比表
附件4 2018年中山大学院系团委(团总支)计划发展团员数额统计表
联 系 人: 魏鹏娟,苑丹妮
联系电话: 020-84112353,1312931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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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8年月2日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