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山大学第四届“顺德杯”赢在中大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校区(园)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紧紧围绕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工匠精神、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为大学生打造一个展示才华、同台竞技、互相学习、实现理想的实践舞台,学校决定于2016年9月至12月举办第四届“顺德杯”赢在中大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学生处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团委青年科技创新中心
二、奖项设置
奖 项 |
奖 励 |
金奖(一名) |
20000元+获奖证书 |
银奖(二名) |
各10000元+获奖证书 |
铜奖(三名) |
各5000元+获奖证书 |
优胜奖(六名) |
各3000元+获奖证书 |
优秀指导老师(三名) |
各3000元+获奖证书 |
最佳人气奖 |
获奖证书 |
注:大赛获优胜及以上奖项团队,将优先推荐参加其它创业竞赛
三、参赛对象和注意事项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注意事项
1.往届赢在中大获奖团队不得以同一项目报名参赛。
2.报名时请先确定项目名称,但在提交《创业计划书》时仍可对项目名称进行修改。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是后续各项通知的依据,请认真填写。
3.报名之后,项目团队成员可在人数限额内自由增减,以最终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为准。每位同学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参加多个项目,否则报名和参赛无效。
4.本次竞赛鼓励参赛队伍从高科技元素(High-tech elements)、文化创意(Cultural creative)和新商业模式(New business model)三个领域选择项目,三个领域同等重要,不存在优先领域。
四、报名方式
1.比赛的具体流程、参赛方式、参赛要求、评审规则及相关表格等请参考《中山大学第四届“顺德杯”赢在中大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手册》(见附件)。
2.请于10月11日23:00前填写《报名表》(见《参赛手册》)并发送至大赛官方邮箱sysuinno@163.com,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
附件:《中山大学第四届“顺德杯”赢在中大创业计划竞赛参赛手册》(点击此处下载)
联系人:
林鸿章 020-39332801;
林晨雨 15627860847;
苏秀娟 18826071890;
丁文治 13620428971;
罗曜郁 18819252907;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