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中山大学“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的通知
各校区(园)团工委、各学生社团:
为践行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的育人作用,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学习氛围,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生社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团委将开展2015—2016学年中山大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山大学团委下正式注册的校级学生团体,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社团干部、中山大学在校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优秀学生社团
1.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学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校园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2. 社团规模适度,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明确的《章程》,有固定的指导教师,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运行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3. 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坚持定期自主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三次,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该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 社团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且使用合理。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等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管理,履行社团义务,不得进行与学生身份或社团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5. 在学校团委注册一年以上;
6. 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曾承办、协办省、市、校团委主办的各项活动;学年内成功主办过校际学生社团活动;曾获得过各类社会荣誉,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积极组织发动会员和同学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 密切联系学生,竭诚服务学生,以实际行动为指导的学生社团做实事、做好事,有扎实的学生群众基础,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
4. 工作能力过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学校大力推进学生社团组织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5. 现任校团委正式注册学生社团行政或业务指导教师一年以上;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品格高尚,作风优良,严以律己,示范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刻苦学习、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 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做实事、做好事,有扎实的学生基础,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
4. 工作能力过硬,在学生干部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学生组织自身建设,成效显著;
5. 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处分,无不及格现象,2015年秋季学期平均绩点在2.5(无综合加分)以上或者排名在本专业前50%;
6. 现任学生社团部长级别(包括副部长)及以上的学生社团干部,截至2016年4月,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该学生社团干部不少于一年;
7. 原则上每个学生团体可申报1到2名人选;
三、申报须知
1. 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分为“校级优秀学生社团”和“校区(园)级优秀学生社团”。其中“校级优秀学生社团”仅面向跨校区(园)(在两个及以上校区(园)均设有分会)社团申报。
2. 本次评选设置评审小组评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分数权重如下:
A、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评比,占比40%;
B、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材料评比,占比20%;
C、优秀学生社团现场展示答辩评比,占比40%;
社团部和各团工委评审小组保留对各部分分数细则最终解释权。
3. 本次“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采用全校提名参与的方式。全校师生可以登录以下网址,填报表格完成提名,经评审小组审议后邀请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和学生社团干部参与正式报名评选。
http://www.sojump.hk/jq/7611475.aspx
四、工作要求
1.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团工委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开展评优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学生意见。
2. 严肃申报,公平公开。各团工委要严格把关,对初评的集体和被提名的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核实相关信息,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其他人员的意见。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如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各团工委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2016年4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1、2、3)电子版及其他申请材料发送至各工作邮箱(详见团工委社团部具体通知),纸质版一式2份报各团工委办公室。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3.材料报送方式:
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分类,评选“优秀学生社团”的集体以“2016年优秀学生社团评优材料+社团名称”命名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申报“校级优秀学生社团”报送至校团委评审小组处,“校区(园)级学生优秀社团”报送至所属校区(园)评审小组处。申报“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个人以“2016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优材料+姓名”和“2016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优材料+社团名称+姓名”命名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均报送到所属校区(园)评审小组处。
五、评审小组电子邮箱地址:
1、校团委评审小组电子邮箱:xtwsysu@163.com
2、东校园评审小组电子邮箱:sysueastxsttb@163.com
3、南校园评审小组电子邮箱:tgwshetuanbu@163.com
4、北校园评审小组电子邮箱:sysubxystb@163.com
5、珠海校区评审小组电子邮箱:tgwxsttb2015@163.com
六、各校区(园)团工委办公室地址:
1、东校园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明德园6号321室
2、南校园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熊德龙活动中心312室
3、北校园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新研究生楼负一层101
4、珠海校区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榕园4号后座328室
校级优秀学生社团申报材料请交到东校园团工委办公室
七、各校区社团部联络员联系方式:
校团委社团部: 赵 静 联系方式:020-39332096
胡泓集 联系方式:15800038601
东校园社团部: 徐 菁 联系方式:18819442618
南校园社团部: 蔡熠宸 联系方式:18688017518
北校园社团部: 陈泽耿 联系方式:18819481549
珠海校区社团部:梁怡斐 联系方式:13750018091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