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参展作品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高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7号)部署,现面向全校征集参展作品,包括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我和大艺展”征文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我校学生。
二、参展作品主题
此次展演活动主题是 “我的中国梦”,参展作品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三、参展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具体要求如下: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
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注意:
(1)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组别、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以表格形式附于作品背面。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黏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作者姓名、组别、作品名称。
(2)艺术作品不退件。学校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作者享有署名权,不支付稿酬。
(二)“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精力、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四、作品提交方式
(一)艺术作品类交至南校区团工委办公室(熊德龙活动中心308室);
(二)“我和大艺展”征文纸质版交至南校区团工委办公室(熊德龙活动中心308室),电子文本提交至邮箱sysudyz2014@163.com。
五、作品征集时间:待定
六、评选方法
(一)评选原则:作品评审将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我校相关领域专家、老师组成专家评审团,进行评选。
(二)作品评比:来稿作品将评出:待定
联系人:中山大学书画协会
南校:杜依笑:13828489367
东校:黄焕昌:18819461478
北校:何建楠:13632460097
珠海:黄文雯:18692378388
总社:罗天艺:15622102920
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艺展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