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学院第二届团委选举结果的批复 团发〔2013〕42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2-27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经研究,同意由丁琼、帅莉、代亮、冯宝仪、刘永军、孙华玲、李梦华、李鑫、杨帮琰、吴旭、吴杰勋、吴俊欧、余醒雅、陈伟钊、陈丽、陈忱、殷丹、翁彩婷、黄琳、谢广华、廖平21位同志任新华学院第二届团委委员。由帅莉、代亮、李梦华、杨帮琰、吴旭、吴俊欧、余醒雅、殷丹、黄琳9位同志任新华学院第二届团委常委,其中殷丹任团委书记,余醒雅、吴俊欧、吴旭任团委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10日算起。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