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团体、团支部活动专项资金审批结果的通知
南校区各学生团体、南校区各院(系)班级团支部:
2012年11月,校团委面向南校区、北校区、珠海校区各学生团体、各班级团支部开展“聚焦十八大——新起点 再出发”主题团日专项资金申请活动,旨在为贯彻“活力在基层”理念,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同时丰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活动的开展形式,扩大活动覆盖面。至申请截止时间为止,南校区共收到各学生团体、团支部上交策划34份,种类多且覆盖面广。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南校区团工委在统一审核、认真讨论、择优筛选后决定给予岭南学院10级国贸班等29个单位(见附件1)以活动专项资金支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应在2013年6月前完成。活动须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项目开展期间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开展具有危险性或隐藏危险的活动。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学生团体和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梳理总结,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总结(通讯总结、照片、录影等)电子版发送至活动邮箱1293819341@qq.com,纸质版交至南校区熊德龙308团工委办公室,林老师收。
三、团工委将团支部经费转账到各院系德育经费账户上。请各活动单位负责人到南校区办公室(熊德龙308室)取回申请批复表,该表需妥善保管。活动结束后凭申请批复表、活动相关发票(发票抬头为“中山大学”)和活动总结进行报销。学生团体请到南校区团委办公室处理报销事宜,各班级团支部则到各自学院团委处报销。
四、注重宣传,加强交流。具体工作:“3+2+X”模式。请各申报单位认真落实。
“3”—各团支部务必开展三项必选团日活动:学习十八大报告讨论会、开展十八大理论热点探讨会、寄语十八大微博话题交流会(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各团支部可结合专业特色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开展两项自选团日活动:践行十八大主题调研活动、参观革命纪念地、观看红色主题电影、学习十八大主题征文、聚焦十八大微电影比赛(具体要求见附件2)。
“X”——各团支部可策划实施若干次个性团日活动。
联系人:林老师 020-84113187
附件1:中山大学南校区2012年学生团体、团支部专项资金审批结果
附件2:利用新媒体积极开展“微语十八大•发出好声音”微博主题系列活动
附件3:“微出家乡小发展·炫出人民大幸福——献礼十八大”微电影大赛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