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转自团省委)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学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校园氛围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下简称“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缤纷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文化艺术节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文化艺术节的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艺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化艺术节设“与信仰对话——唱响时代主旋律”、“与文化交融——感受校园魅力”、“与艺术同行——炫出多彩青春”等三类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共11个项目(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1.面向承办院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加活动的院校设立“优秀宣传奖”。
2.各项比赛均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不同类型奖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将促进校园文化活跃与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相结合,将打造校园文化艺术精品与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相结合,围绕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打造具有时代主旋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和作品。
2.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高校要根据文化艺术节主题,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各地市团组织要加强对中职中专学校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指导,活跃中职中专学校校园文化氛围。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省活动和本地院校活动的宣传报道。各高校在活动期间要及时上报活动情况,与组委会保持信息沟通。
主办方将在12月中下旬举办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大型文艺晚会暨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届时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各项竞赛中的优秀作品将作为成果进行汇报展示。
联系人:陈坚、张馨元、苏焰辉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附件:1.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2.第七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2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