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今年35日是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3·5”期间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12号),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校团委决定在今年“35” 前后集中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要求

35日“学雷锋纪念日”为契机,以“传承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集中学习宣传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兴起活动热潮,形成示范导向。

二、 活动内容

(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学习活动。组织开展“重温雷锋日记”等雷锋精神学习讨论活动,围绕当代青年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进行讨论、演讲,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

(二)结合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尊师爱校”、“班级凝聚”、“文明修身”三项工程的实施,号召、动员团员青年关爱身边的每一位同学、老师,发现身边学习雷锋精神的平凡而动人的点点滴滴,从自己做起、从关心身边人做起、从关注校园做起,真正营造尊师爱校、团结互助、诚信知礼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相关工作,结合学雷锋、保护母亲河、植树节、消费者权益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植树护树、环保宣传、法律咨询、节能减排等活动。

(四)切实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急需的志愿服务。重点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更多的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着力开展“学习雷锋、奉献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满足居民便利性、安全性、健康性、娱乐性的生活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五)探索团员青年服务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举措。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建设文化强省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探索如“大学生信访志愿者”等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举措,进一步弘扬当代青年勇于担当、关注民生、奉献社会的精神。

(六)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深入开展“两进三同”活动。各级团组织要贯彻团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两进三同”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把开展志愿活动与“两进三同”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团干部和志愿者骨干与志愿者的血肉联系,要以身作则,带领团干和志愿者骨干“走进基层、走进志愿者”、与志愿者“同服务、同学习、同生活”。

三、活动要求

(一)突出实效,强化机制。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紧紧抓住社会、群众的实际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制定符合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坚持活动开展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要将学习与传承雷锋精神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让雷锋精神真正深入人心。

(二)保障有力,注意安全。各级团组织在活动开展中要切实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安全教育,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及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掀起志愿服务的热潮。校团委官方微博为“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新浪账号),各级团组织微博可在活动宣传中加强与校团委微博的互动,以此为契机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微博体系的运营联动工作。

(四)及时报送,选树典型。

请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在331号前将亮点活动和先进典型报送校团委,对于此项活动开展得好的团支部、二级团委(团总支)、学生团体,校团委将在五四评优中予以表彰。

联系人:马佳全;手机:13751855870;

办公电话:020-39332094

电子邮箱:majquan@mail.sysu.edu.cn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