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与广东省惠州市惠华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由该公司捐赠善款,设立“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励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共青团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专职团干部。经校团委研究,现决定开展2011年度“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1、我校校、院级团组织在任的专职团干。
2、申请者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在共青团岗位任职一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威信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刻苦学习,综合素质较高,努力推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
(4)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5)在评选年度内曾获得各级团学组织的个人或集体表彰,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奖励名额为3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审办法
1、申请人填写《“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见附件);
2、由所在单位党委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
3、各二级单位择优推荐1名专职团干,并将其相关材料提交给校团委进行审核;
4、“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励金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评选具体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30名获奖者;
5、获奖者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公布获奖者名单;
7、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励金。
请各单位在2011年12月14日前将《“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以及1000字以内的总结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东校区或南校区),同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邮箱:zoudan@mail.sysu.edu.cn。
联系人:
附件: “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