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通知 团发[2011]第13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团发[2011]13

 

 

 

 

任职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因为实际工作需要,校团委请示党委并向全校公开推荐选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经推荐、考核和公示,现决定任命史海新、陈保瑜、李越瀚、刘慧子为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刘天罡、欧阳渊、苏超为南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安宁、傅奕臻、赵文嘉、郑嘉茵为北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谭彬、王梦雪、王超、许国椿为珠海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任期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算起,任职时间一年。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共青团  任职  通知

抄送: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本人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11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