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东校区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和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补充通知
各学生团体:
为了更好地引导、管理我校各学生团体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规范我校各学生团体的健康发展,激发各学生团体的内在潜力,充分调动各团体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及竞争意识,保持学生团体的生机和活力,进一步发挥团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中山大学校团委学生团体部研究,报校团委批准,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在各学生团体申报、自评的基础上,面向全校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团体和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团体:至申报之日止,成立满一周年,在校团委或各校区团工委正式注册,并在注册期间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团体均可申报参评。
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学生团体正式干部,至申报之日止,任职半年以上,并在任期间负责组织过至少一次学生团体活动者,经学生团体内部民主评议同意推荐其参评。
二、评选办法
参照《中山大学 “优秀学生团体”和 “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评选办法(试行)》、《201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申报资格及有关分类说明》(具体见附件)和《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评选方案及其奖惩办法》。
三、评选名额
1、东校区共评选6个优秀学生团体(非跨校区)。
2、东校区和其他校区联合评出5个优秀学生团体(跨校区)。
3、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原则上每个学生团体申报1名,跨校区学生团体总社和其非总社所在校区分支机构均可申报一名。对于长期(一个学期或以上)没有开展活动,机构残缺的学生团体将不给予优秀干部评选名额。
四、材料报送
1、参评优秀学生团体请自行准备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22日中午12:00前交至中山大学校团委(惠佳三楼321);申报材料(参评材料正文为5000字以内,其它要求上交的材料详细见学生团体申报材料要求),于4月26日前交至中山大学校团委(惠佳三楼321)。校团委将在4月27日至5月1日组织有关评选。
2、参评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请自行下载《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参评申报表》,填写完毕并签署指导老师意见后于4月26日前交至校团委。(具体见附件)
3、所有申请参评学生团体的本次申报活动负责人,请于上交申请表后即刻加校团委学生团体部联络员飞信,发送加飞信申请时,请注明所负责学生团体名称,确保及时收到各类通知。
联络员:杨奕彬 飞信:408750518 电话:15800011663。
五、学生团体申报材料要求
1)以下所有材料目录一份
2)参评材料正文(5000字以内)
3)本学生团体会服照片
4)本学生团体logo照片
5)本学生团体会歌(提交音频网址连接)
6)本学生团体出版刊物和音像制品(附上一期刊物图片和一个特色视频或音乐网址链接即可)
7)本学生团体口号
8)本学生团体网络宣传平台(写出网址)
9)本学生团体管理制度
10)本学生团体财务报表
11)本学生团体内部架构
12)本学生团体内培简介(包括时间、内容等)
13)本学生团体内联简介(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等)
14)本学生团体在本年度主办或承办活动的简介和总结反思
15)本学生团体所获奖项(提供照片或复印件,要求能辨清盖章)
16)本学生团体参加过校团委指定出席的会议和活动(请分别列举出)
注:
1、上述材料要求全为纸质版。
2、请各学生团体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好上交材料,并放在一个文件袋里再统一上交,文件袋封面请注明本学生团体的全称。
3、请按上述要求提交(并在目录中写明),否则,则视为放弃该项得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杨奕彬 15800011663
吴家乐 13826478974
附件一:《中山大学 “优秀学生团体”和 “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二:《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申报资格及有关分类说明》
附件三:《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参评申报表》
附件四:《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参评申报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东校区校团委学生团体部
二○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中山大学 “优秀学生团体”和 “优秀学生团体干部”的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团体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团体活动的水平,带动学生团体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学生团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校团委定期进行优秀学生团体及优秀学生团体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
一、奖项类型及说明
1、“优秀学生团体”
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在当年度中成绩显著、广受欢迎的学生团体。
2、“优秀学生团体干部”
每年度评选一次,表彰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团体主要负责人。
二、“优秀学生团体”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山大学学生团体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
2、经常与校团委交流沟通,模范执行有关注册登记的规定。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机构面貌常新。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5、学年内,未受到校团委任何处分。
6、积极开展校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7、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校内外影响较大。
8、顾问与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团体活动,与挂靠单位联系紧密。
三、“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评选标准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学生团体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学生团体精神面貌好,影响力不断扩大。
4、与校团委工作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5、对促进学生团体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
6、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和记过以上处罚。
四、优秀学生团体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团体的评选原则上采取学生团体互评结合评审小组评议的方式进行。其中,学生团体互评得分占总分的35%,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小组评议得分占总分的65%。
2、按照《中山大学学生团体分类说明(暂行)》(见附件),跨校区学生团体和东校区学生团体上交申报材料(详情请见学生团体申报材料要求)至中山大学东校区校团委,作为评奖参考。
3、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对各学生团体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定,并通过深入调查对各团体情况进行核实。
4、在互评大会上,符合评优条件参评的学生团体需轮流进行工作展示(形式可包括演讲、ppt、视频播放等),以作为评分参考。
5、经网上公示评优拟定结果后校团委发文予以表彰。
五、优秀团体干部评选办法
1、由各学生团体按“优秀学生团体干部”评选标准,推荐干部参加评选。
2、由评审小组对申报干部材料进行审查,拟定获评人选。
3、经网上公示评优拟定名单后校团委发文予以表彰。
六、奖励办法
1、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2、在团建刊物上进行专栏宣传。
附件2
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申报资格及有关分类说明
鉴于东校区布局及学生团体发展现状,为使本校区学生团体有序发展以及学生团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该学生团体分类标准。
在校团委注册的学生团体,分为跨校区学生团体及本校区学生团体。跨校区学生团体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学生团体机构跨两个以上(含两个)校区;
2、在组织架构上有总理事会(或类似机构)以及总负责人;
3、有明确的学生团体总部,并以总社为统筹,规划、开展其他校区分社的工作;
4、各校区分支机构在总社的组织下,共同开展过跨校区的活动。
5、其余学生团体为校区学生团体。
附件三:
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干部参评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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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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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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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生团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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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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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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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度 个人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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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度 所在学生团体 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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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度 学生团体 开展的活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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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包括本学年度本人在所在学生团体所做贡献和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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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成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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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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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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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 老师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业务指导老师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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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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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部分若位置不够可另附附件。
2、学生团体成员签名数量要占总干部(副部长级或以上)人数的一半。
3、申请者请于2011年4月26日前上交到校团委(惠佳三楼321)。
4、
附件四:
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参评申报表
学生团体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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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跨校区 □非跨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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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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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负责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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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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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负责人 联系电话 |
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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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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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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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本学年度 活动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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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本学年度 校级以上 奖励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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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本学年度 优秀活动 简介和总结 |
第一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空间不够,可以另附页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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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专家评审小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 原则上,跨校区学生团体应申报跨校区类别,非跨校区学生团体应申报非跨校区类别。
2、 请在2011年4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到校团委(惠佳三楼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