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评选方案及其奖惩办法》及其相关说明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本校学生团体日常管理,促进学生团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学生团体部(以下称为“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决定按照量化标准,对全体学生团体进行等级评定。

第二条 本校范围内经批准成立并正式注册的学生团体均适用本条例。筹备期的学生团体不参与评定。

第三条 为体现不同学生团体管理、服务的水平和学生团体成员的满意程度,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将依据学生团体各项表现,根据本条例的量化指标,评选出“优秀学生团体”。

第四条 为了保证本次评选的全面性和公平性,本次等级评定将通过主、客观绩效考察方法,从学生团体内部建设、学生团体对外活动、学生团体对校团委工作配合程度、其他学生团体互评以及学生团体优异表现加分五个方面对各学生团体的发展情况进行考察。

第五条 本方案面对跨校区学生团体和非跨校区学生团体分别实施(即跨校区学生团体和非跨校区学生团体分开评比)。

第二章  评选细则

第六条 学生团体内部建设。此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团体的整体风貌、文化内涵、组织纪律性、团队凝聚力,其决定了学生团体的行为取向,反映了学生团体的办会理念和工作态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团体文化建设。学生团体应有目的地创立具有学生团体文化代表性意义的会服,口号,logo, 会歌,学生团体出版刊物和音像制品等文化产物,开拓特色的官方网站、博客、微博、人人等网络宣传平台。

(二)学生团体管理制度。学生团体应保证内部有一套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以维持社团的正常运作。

(三)财务管理情况。学生团体会费收缴必须按照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制订的标准,开取盖有学生团体部公章的收据。财务应有专属管理,支出要有明细帐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四)学生团体内部架构。学生团体应具有合理清晰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工的职能具体、明确,并能有效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团体进步。

(五)学生内部交流情况。学生团体应系统地开展内部培训活动以促进社团发展,提高成员素质,及时进行总结以汲取经验,积极组织内部联谊活动以加强团体凝聚力。

第七条 学生团体对外活动。此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团体的责任心,工作能力,成员发展情况,对团体工作的投入度和出勤率,举办活动的数量、质量,以及学生团体的获奖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团体承办校团委活动的积极程度。校团委活动通常为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具有一定影响力,学生团体承办此类活动有利于提高其团体成员的策划能力与执行能力。

(二)学生团体主办正式活动的积极程度。学生团体主办具有其特色的正式活动,是学生团体存在价值,文化内涵,团队协作力、凝聚力的最好体现,同时给予团体成员一定的锻炼机会,以提高社团成员的综合素质,并且丰富了校园文化。

(三)参与以学生团体为单位的比赛或活动的积极程度。校级或校级以上的比赛和活动为学生团体提供一个优秀、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交流平台,学生团体应积极参加对外交流活动,以增强自身竞争力,拓宽成员的见识和提高成员的综合素质。

(四)学生团体活动质量。学生团体在保证活动数量的同时,应更注重活动的总体质量。在开展活动前,应先向校团委上交一份活动策划;活动开展时,应联系联络员到场,填写好《学生团体活动反馈表》,并保存活动资料;活动流程要做到有条不紊,随机应变。

(五)学生团体在以学生团体为单位的校级或校级以上比赛中的获奖情况以及其它荣誉。

第八条 学生团体对校团委工作配合程度。此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团体对校团委纪律的遵守情况以及对校团委工作的配合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团体成员对校团委指定的会议和内培活动的参与情况。学生团体应按照要求指派相关人员参与校团委的会议和内培活动,以便校团委更好地了解、管理组织、服务学生团体。

(二)学生团体对校团委学生团体部以及联络员工作的配合程度。学生团体应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团体部的各项工作,以确保各学生团体的工作能够顺利高效进行,学生团体部能更好地了解学生团体动态以提供帮助等。

第九条 其他学生团体评价。各学生团体应保持相互之间的认识、联系与交流,增加自身学生团体影响力和竞争力,展现自身风采,争取相互间的认同。

第十条 学生团体优异表现加分。为嘉奖对校团委工作及活动有一定协助以及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学生团体,特设立加分项目,以提高学生团体积极性。

第十一条 校团委学生团体部成立优秀学生团体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优秀学生团体的评选工作,评定所依据的量化指标参见本方案附则。

第十二条 本方案实行时间为20105 1 日到2011 4 27 日。

第十三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学生团体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评选标准

(一)学生团体内部建设(权重20%

1.学生团体文化建设(共20分)

     具有能体现该学生团体宗旨和文化的会服、口号、logo、会歌、学生团体的出版刊物和音像制品等文化产物;该学生团体风采特色的官方网站、微博、人人、博客等网络宣传平台,并能及时更新该学生团体的最新资讯,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要提供佐证材料。每有一项加2分,上限为20分。

2.学生团体管理制度建设(共20分)

具有完善可行的学生团体管理制度,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该学生团体管理制度细则,由校团委对其制度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创新性进行评价。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上述细则,评价结果分ABCD四等级,A等级加16-20分,B等级加11-15分,C等级加6-10分,D等级加0-5分。

3.学生团体财务情况(共15分)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该学生团体本年度基本财务收支情况。要求财务独立,财务情况具体、透明,财务收入数据完整、真实。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上述资料,评价结果分ABC、三等级,A等级加8-10分,B等级加4-7分,C等级加0-3分。

4.学生团体内部架构(共15分)

具有合理规范的学生团体内部架构,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该学生团体组织架构及各部门职能描述资料和最新的内部成员的通讯录,由校团委对其架构分工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上述资料,评价结果分ABC三等级,A等级加8-10分,B等级加4-7分,C等级加0-3分。

5.学生团体内部培训活动(共15分)

具有系统的学生团体内部培训活动(包括全员大会),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该学生团体本年度的内部培训活动(包括全员大会)简介,由校团委对其内部培训活动的积极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6.学生团体内部联谊活动(共15分)

    具有丰富的学生团体内部联谊活动,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该学生团体本年度的内部联谊活动简介,由校团委对其内部联谊活动的活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此部分评分的依据为上述简介,评分结果分ABC三等级,A等级加8-10分,B等级加4-7分,C等级加0-3分。

(二)学生团体对外活动(权重30%

1.学生团体承办校团委活动的积极程度(共15分)

    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本年度所有承办活动简介。

    此部分评分标准为承办校团委活动的次数,每承办一次加5分,上限15分。

2.学生团体主办正式活动的积极程度(共15分)

    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一份本年度所有主办活动简介。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校级或校级以上活动的举办次数,其中校级活动举办一次加3分,校级以上活动举办一次加4分,上限15分。

3.参与以学生团体为单位的比赛和活动的积极程度(共15分)

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本年度所有参赛情况简介(例如:策划大赛,学生团体文化节风采展示大赛)。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校级或校级以上的比赛和活动的参与次数,其中校级比赛和活动参与一次加5分,校级以上比赛和活动参与一次加10分,上限15分。

4.学生团体主办与承办活动的质量。(共20分)

    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本年度所有活动的反思总结。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学生团体活动反馈表》和学生团体上交的评优申请材料中对各活动的反思总结。评分结果分ABCD四等级,A等级加16-20分,B等级加11-15分,C等级加6-10分,D等级加0-5分。

5.学生团体在以学生团体为单位的校级比赛中的获奖情况(共20分)。

各个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附上本年度所有参赛获奖情况(例如:策划大赛,学生团体文化节风采展示大赛)。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相关的书面证明,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其他奖项加2分,上限20分。(若获得同类比赛的四校区奖项,则在此原基础上再加2分,但不与同类比赛的东校区奖项重复计算。)

6.学生团体在以学生团体为单位的校极以上的比赛中所获荣誉。(共15分)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相关的书面证明,在同一评比或比赛中获得的最高荣誉为全国级荣誉加15分、省级加12分,市级加10分,上限15分。

(三)学生团体对校团委工作配合程度(权重15%

1.学生团体负责人对指定的校团委会和内培活动的参与情况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学生团体负责人对校团委会议和内培活动的出勤情况,底分50分,每无故缺到一次扣10分。

2.学生团体对校团委学生团体部以及联络员工作的配合程度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学生团体动态表》的提交情况以及学生团体对应联络员对其的总体评价,评分结果分ABCDE五等级,A等级加46-50分,

B等级加41-45分,C等级加36-40分,D等级加31-35分,E等级加26-30分。

(四)学生团体互评(权重35%

1.跨校区学生团体互评

    由跨校区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面对所有跨校区学生团体以投票方式互评,并依据获票数量排出名次。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该名次,第一名的学生团体加100分,第二名加95分,第三名加90分,第四名加85分,依此类推,第二十名加5分。

2.非跨校区学生团体互评

    由非跨校区学生团体第一负责人面对所有非跨校区学生团体以投票方式互评,并依据获票数量排出名次。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该名次,第一名的学生团体加100分,第二名加95分,第三名加90分,第四名加85分,依此类推,第二十名加5分。

(五)学生团体优异表现加分(此项不计权重,直接计入总分)

1.学生团体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校团委工作及活动的文章或照片,宣传校团委工作及活动情况。学生团体应在提交评优申请时要提供佐证材料。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上述佐证材料,每有一次加1分,上限2分。

2.学生团体在2009-2010年度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评选中获得“2009-201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称号,加3分。

第十五条 评估方法。

(一)校区和跨校区学生团体分开排名:

1.非跨校区学生团体排名:

    换届前,由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对以上各项标准所得分数进行统计,并对非跨校区的学生团体进行排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的学生团体依据评优标准中学生团体对外活动所得分数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前后,如此分数依旧相同,则依照获得校级(或以上)荣誉的数量进行排名。

2.跨校区学生团体排名:

    换届前,由校团委学生团体部对以上各项标准所得分数进行统计,并对跨校区学生团体进行排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的学生团体依据评优标准中学生团体对外活动所得分数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前后,如此分数依旧相同,则依照获得校级(或以上)荣誉的数量进行排名。

(二)按照以上排名评选优秀学生团体。

第十六条 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团体”称号:

1.跨校区学生团体在“跨校区学生团体排名”中前5名的学生团体可获得“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称号,并颁发证书。在下一年评优总分中加3分。

2.非跨校区学生团体在“非跨校区学生团体排名”中前6名的学生团体可获得“2010-2011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称号,并颁发证书。在下一年评优总分中加3分。

 

附:优秀学生团体评选项目明细表

 

优秀学生团体评选项目明细表

学生团体名称                                          

评分角度

依据内容

分数获得情况

分数上限

分数

学生团体内部

建设(权重20%)

文化产物和宣传平台

会服,口号,logo, 会歌,出版刊物和音像制品,官方网站、博客、微博、人人等宣传平台

________×2

20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评价

A.16-20    B.11-15

C. 6-10    D.  0-5

20

 

财务状况

学生团体账目情况评价

A.8-10B.4-7  C.0-3

15

 

内部架构

内部架构分工评价

A.8-10B.4-7  C.0-3

15

 

内部培训活动

内部培训活动评价

A.8-10B.4-7  C.0-3

15

 

内部联谊活动

内部联谊活动评价

A.8-10B.4-7  C.0-3

15

 

学生团体对外

活动(权重30%)

承办校团委活动积极程度

承办次数

_______×5

15

 

主办正式活动积极程度

参与次数

_______×3 _______×4

15

 

参与比赛或活动积极程度

参与次数

_______×5 _______×10

15

 

学生团体主、承办活动质量

《学生团体活动反馈表》

A. 16-20  B.11-15

 C.  6-10  D.  0-5 

20

 

校级比赛中的获奖情况

相关的书面证明

A.一等奖____×8____×10

B.二等奖____×6____× 8

C. 三等奖及其他奖 ___× 4

___× 6

20

 

校级以上比赛中所获荣誉

相关的书面证明

A. 全国级15  B. 省级12

C. 市级10

15

 

对校团委工作配合程度(权重15%)

对指定的校团委会议和内培活动的参与情况

出勤情况

50—    ×5)分

50

 

对校团委学生团体部以及联络员工作的配合程度

《学生团体动态表》提交情况及联络员的总体评价

A. 46-50    B. 41-45

C. 36-40    D. 31-35

E. 26-30

50

 

其他学生团体评价(权重

35%)

o  跨校区学生团体互评

 

o  非跨校区学生团体互评

所获票数名次

100-5×(___-1

__为得票排名)

100

 

学生团体优异表现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协助宣传校团委工作及活动

发表文章及照片的次数

________×1

2

 

20092010年度的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评选

获奖情况

2009201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团体”称号 3

3

 

总分=______×25%+______×35%+______×15%+______×25%+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