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凝聚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与广东省惠州市惠华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由该公司捐赠善款,设立“惠华” 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励金,用于奖励在中山大学共青团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专职团干部。经校团委研究,现决定开展2010年度“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请条件

 

1、我校校、院级团组织在任的专职团干。

2、申请者需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在共青团岗位任职一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威信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刻苦学习,综合素质较高,努力推进学习型团组织建设;

(4)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5)在评选年度内曾获得各级团学组织的个人或集体表彰,优先考虑。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办法

“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奖励名额为3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审办法

 

1、申请人填写《“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见附件);

2、由所在单位党委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

3、各二级单位择优推荐1名专职团干,并将其相关材料提交给校团委进行审核;

4、“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励金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评选具体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资料进行评审,评选出30名获奖者;

5、获奖者名单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公布获奖者名单;

7、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励金。

请各单位在2010年11月3日前将《“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以及1000字以内的总结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东校区或南校区),同时将电子版发邮件至邮箱:zoudan@mail.sysu.edu.cn。

联系人:邹丹老师  84112871  13828403660

附件: “惠华”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奖申请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