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度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院(系)学生会: 为表彰先进,激励各院(系)学生会更好地开展工作,经校学生会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决定评选2009-2010学年度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现就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1、本次评选将从各校区共32个院(系)学生会(博雅学院、创业学院暂不参评)中评出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10个。各校区无固定名额分配。 2、有多个年级、校区执委会或其它形式分支机构的院(系)学生会,均需按院(系)学生会整体参评。 3、本次评选对象不包含以“团学联”、“团委学生会”或类似名称命名的组织,对于将团、学组织结合开展工作的院(系),需要单独以院(系)学生会的身份参评,并且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现场工作汇报材料及现场演示中必须去掉本属于团委(团总支)范畴的工作内容。 4、本次评选规则按《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1)。 二、评选日程 1、9月25日:向各校区的参评院(系)学生会发布评选通知。 2、10月12日:各校区的参评院(系)学生会提交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3、10月12日-15日:校学生会评审小组、院(系)学生会互评小组对汇报材料进行评分。 4、10月16日: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作现场工作汇报,校学生会评审小组、院(系)学生会互评小组进行评分;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抽签决定现场工作汇报的出场顺序。    5、10月16日-18日:评选结果公示。 注:以上时间安排若有改动,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三、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1、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在内容上无固定格式,但其内容必须能体现《评选方案》中所规定的得分点,若个别得分点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中未能找到评分依据,则该点得分为0。 2、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打印格式详见《评选方案》,统一采用A4大小90克普通打印纸,汇报材料字体大小等规格参见《评选方案》第四章附则。为体现环保原则,本次评选材料只接受黑白双面打印稿;材料内容不得一笔带过、过于简短,或华而不实、过度赘述,否则将视情况酌情扣分。 3、为方便评分讨论,请在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的末尾附上本院(系)学生会2009-2010学年度的大事记及团体、个人获奖情况,同时根据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拟订一份按评分细则的顺序排列的内容索引,打印格式详见《评选方案》,与工作总结汇报材料一并上交。 四、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 1、现场工作汇报采用电脑演示结合演讲的形式进行,演示文档的文件格式不限于PPT。若采用非PPT或其它非常用的文件格式,或对演示活动有特殊要求(如现场录像等),必须提前向筹委会说明,以便配备所需软、硬件及调整会务安排。 2、每个院(系)学生会的现场工作汇报时间为8分钟,答辩时间为2分钟。答辩时间内,必须在得到提问后才能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和必要的演示。一个问题回答完毕后,必须等待下一个提问才能继续回答和演示,在未得到提问前,不得将答辩环节的剩余时间继续用于演示。答辩人必须针对问题进行回答和演示,不得利用答辩的时间用于进行其它非针对问题的回答和演示。用请严格控制时间,超时将酌情扣分。 3、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10月16日上午10:00东校区行政楼B102,预计全程约5小时,其中12:30—13:30为休会用餐时间。各参评院(系)学生会须于当天上午9:30准时到达现场进行抽签,以决定出场顺序。各学院到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十人。 五、材料提交 1、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索引; (2)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3)院(系)团委(团总支)出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2、上述材料须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交齐,其中: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索引的实物版及证明材料交由各校区学生会汇总;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索引的电子版发至ftp站点web.sysuttb.cn(用户名sjsu密码xsh)的“十佳学生会”文件夹里。各院系上传的汇报材料总大小不得超过100M。 3、请务必按时提交上述材料,逾期按弃权处理。 六、附加说明 若对评选方案有异议,请于9月24日中午12:00前向所在校区的校区学生会提出,新方案须由常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后方可生效;若逾期未有异议,则视为认可本次评选方案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 东校区—陈衡炯(13632399246) 南校区—许华翰(15017556029) 北校区—周  隽(13570410446) 珠海校区—谭  彬(13726285233) 附件: 1、评选方案 2、院(系)团委(团总支)证明 3、评审小组评分表 4、院(系)互评小组评分表 5、第三部分评分表 中 山 大 学 学 生 会 2010年9月16日 附件1: 2009-2010学年度中山大学 “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方案 过去一年中,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我校各级学生会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了大量工作,举办了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较好地营造了校园文化氛围。在新形势下,我校的建设及跨越式发展对学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激励各院(系)学生会更好地开展工作,中山大学学生会将在各校区院(系)学生会中评选出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 本评选方案由中山大学学生会常委会制定并通过,适用于参加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活动的所有院(系)学生会。 第一章  评比总则 第一条 此项评比的评委包括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及院(系)互评小组。校学生会评审小组由中山大学学生会常委会议组成,院(系)互评小组由参评院(系)各派出一名代表组成,代表原则上为该院(系)学生会主席。 第二条 “十佳院(系)学生会”评比由三轮评分组成,包括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对各院(系)学生会评分,院(系)互评小组对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的材料进行初步互评以及校学生会评审小组、院(系)互评小组对各参评的院(系)学生会现场汇报情况进行互评。 第三条 各参评院(系)学生会需在评比前提交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必须包括文字材料,其它材料可由各院(系)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提交后,分别由校学生会评审小组根据各院(系)学生会所提交的材料评分,以及各院(系)学生会互评小组对材料进行相互评分,评分依据为本方案的评分指标体系表,按点量分。校学生会评审小组成员不对本人所在院(系)评分。每个参评院(系)该项得分为评审小组成员评分之平均值。 第四条 互评现场由各院(系)学生会做工作汇报,然后由校学生会评审小组、院(系)互评小组对各院(系)学生会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各院(系)学生会现场工作汇报的情况。每个参评院(系)该项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各成员互评分数之平均值。 第五条 校学生会评审小组评审会与互评小组评审会同时在不同场地进行,各参评院(系)学生会评选总分为第三、四条两项所得分数之和。四个校区中总分最高的前10个院(系)学生会当选为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 第六条 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兼任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有权对院(系)互评小组的评分进行质疑,如若被质疑的院(系)无法清楚客观地给出评分依据,监督委员会有权要求该院(系)进行重新评分。经要求仍不予更改评分的院(系),在得到其余院系学生会三分之二的支持下,监督委员会有权终止该院(系)学生会的参评权。 第七条 有多个年级、校区执委会或其它形式分支机构的院(系)学生会,均需按院(系)学生会整体参评。 第八条 校学生会评审小组与院(系)互评小组的评分结果均以实名制进行公示。 第九条 评分采用评分制、否决制与提交相关证明相结合的办法。 第一款  评分制: 第一部分:基本工作:10分,由校学生会评审小组打分。 第二部分:60分,由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和院(系)互评小组就各学院学生会工作材料报告打分,其中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占30%,院(系)互评小组占70%。 第三部分:30分,由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和各院(系)互评小组就十佳院(系)学生会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计打分,其中校学生会评审小组占30%,院(系)互评小组占70%。 总分评分结果在现场工作汇报及答辩后产生,各院(系)学生会最终得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第二款  否决制: 任何院(系)学生会出现以下情况中任何一种,将被取消“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资格: 1、违反校党委、团委相关精神,故意隐瞒或不及时汇报院(系)学生会中发生的具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学生群体骚动、损害本校形象、重大物资损失或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3、在所提交的工作总结及证明中造假,或在参评过程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4、无故推托学校相关部门及上级团、学组织分配的合理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第二章  评分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 核 点 分值 所得 成绩 备注
1. 组织 建设 1.1 队伍 建设 (1)学生会组织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定期招新,招新录取方法科学、公开、公正。 5    
(2)所属班级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建立定期联系班长会议制度。 3    
(3)定期举办学生会干部培训班,对学生会干部进行思想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并开展素质拓展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期。 3    
(4)学生会部门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通力合作,有效完成任务。 4    
1.2 制度 建设 (1)定期召开院(系)学生会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讨论、布置、检查工作,并有书面记录。 3    
(2)根据实际制定学生会章程以及工作、会议、奖惩、财务等相关制度,制度体系完善、合理,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3    
(3)定期开展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制定评选标准及相关制度。 3    
(4)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到校学生会工作(干事及委员不计),并在校学生中担任副部级或副部级以上干部。 3    
1.3 指导 基层班级 工作 (1)重视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班级换届工作及时、民主、规范。 3    
(2)指导基层班集体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活动影响良好,开展的活动有特色。 3    
2. 思想 建设 2.1 (1)定期在院系内组织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团员意识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4    
2.2 宣传 工作 (1)做好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影响力。 3    
(2)建有学生会网站或出版有会刊,信息工作有创意,有特色,有成效,信息更新及时。 3    
3. 主题 活动 3.1 课外 学术 科技 活动 (1)在专业老师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院内各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 4    
(2)积极参加校团委及校学生会组织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与创新活动。 5    
(3)有学生学术科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或全国竞赛并获奖。 4    
3.2 青年 志愿 者活 (1)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建有志愿服务活动基地。 4    
(2)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影响大、效果好,受到服务单位好评或书面表扬。 3    
(3)积极参与校团委及校学生会组织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3    
3.3 文体 活动 (1)积极组织开展院(系)内各种类型文体活动。 3    
(2)积极参加校团委及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3    
(3)有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文体竞赛并获奖。 3    
3.4 社会 实践 活动 (1)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4    
(2)寒暑假组织社会实践小分队不少于1支,社会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绩效。 4    
(3)积极配合校团委及校学生会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    
3.5 素质 拓展 工作 (1)按要求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活动设计新颖、有创意、有特色。 3    
(2)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规范,录入验证及时、准确,无学生投 3    
(3)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培训,并配合学校团委实施素质拓展计划。 2    
3.6 品牌 活动 院(系)学生会具有特色品牌活动,学生参与面广,影响大,为学校赢得荣誉。 5    
合计     100    

说明:本评估体系表各指标建议分5个等级进行评分,好(80-100)、较好(60-80)、一般(40-60)、较差(20- 40)、差(0-20)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评选方案修改权及解释权归中山大学学生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条  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内容索引格式要求如下: 1、封面、报告题名/索引名、院(系)学生会名称 (1)封面 是否使用封面可自主选择,封面不计入材料页数中 (2)报告题名/索引名 统一使用“XX院(系)学生会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 “XX院(系)学生会材料索引”格式,居中排布。用三号宋体字 (3)院(系)学生会名称 用四号楷体字 2、正文 用A4纸双面打印。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限定在35页范围内(包括照片资料等,封面、目录、封底不计入页数)。各级标题退两格,一级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二级及以下标题用五号宋体加粗,正文用五号宋体字。 文中小标题应尽量简短、明确。 图、表分别顺序编号,且均要有图(表)名(用五号楷体字);非自创的图表要明确注明资料来源,如引自外文文献,应将内容翻成中文。 对正文内容需作注释说明的,可使用脚注。脚注序号(每页独立排序)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 附件2: 我院(系)学生会参加2009-2010学年度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所提供的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及现场工作汇报材料都已经我院(系)团委(团总支)审议,均符合事实;同时保证在参评过程中遵守评选规定,不徇私舞弊,不进行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在院(系)互评环节合理、公正评分。 特此证明。 学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        学院(系)团委(团总支)盖章 学院(系)团委(团总支)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 校学生会评审小组评分表 所评院(系)学生会: 本人签名: 一、否决制评定

项目 是否符合
违反校党委、团委相关精神,故意隐瞒或不及时汇报院(系)学生会中发生的具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学生群体骚动、损害本校形象、重大物资损失或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在所提交的工作总结及证明中造假,或在参评过程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无故推托学校相关部门及上级团、学组织分配的合理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填写说明: ①填写人在“是否符合”一栏中填写“是”或“否”,填写其它内容的视为作废。 ②填写“是”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评审小组审查通过方能成立。 ③任何院(系)学生会只要在此表中任一项被评定为“是”,且有证据表明其确实违反否决制相关规定的,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基本工作

  考 核 点 分值 所得 成绩 备注
计划 总结 (1)院(系)学生会按时上交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学年末有工作总结。 2分    
参会 情况 (2)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开的工作会议,无迟到、无故缺席、早退现象。 4分    
工作 任务 (3)认真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4分    
合计   10分    

三、评分指标体系 详见第二章评分指标体系表 附件4: 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 院(系)互评小组评分表 所评院(系)学生会: 所代表院(系)学生会: 本人签名:

候选学生会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评分          
候选学生会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评分          
候选学生会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XX学院
评分          
候选学生会 XX学院 XX学院      
评分          

填写说明: 1、  评分实行评分制,满分100分。填写人根据各院(系)学生会的材料为各院(系)学生会打分,并把分数填入相应评分栏。 2、   各参评院(系)所得分数统计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 3、     评分过程中若发现徇私舞弊或任何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按评选方案中否决制的第三条处理。 附件5: 中山大学“十佳院(系)学生会”评选 第三部分评分表 所评院(系)学生会: 本人签名:

XX学院 内容(20分) 形式(10分) 总分(30分)
评分      
XX学院 内容(20分) 形式(10分) 总分(30分)
评分      
XX学院 内容(20分) 形式(10分) 总分(30分)
评分      
XX学院 内容(20分) 形式(10分) 总分(30分)
评分      
XX学院 内容(20分) 形式(10分) 总分(30分)
评分      

填写说明: 1、  评分实行评分制,满分30分,其中内容20分,形式10分。填写人根据现场工作汇报情况为各院(系)学生会打分,并把分数填入相应评分栏。 4、   各参评院(系)所得分数统计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 5、     评分过程中若发现徇私舞弊或任何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按评选方案中否决制的第三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