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 | 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实践活动安排

发布人:谭湘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2020年3月20日印发),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和《中山大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中大学生〔2020〕23号),制定中山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劳动实践活动安排。

 

一、总体目标

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使学生: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尊重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

2.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3.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内涵与意义,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

4.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消费习惯,杜绝浪费。

 

二、重点内容

本学期学生劳动实践以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强化日常生活劳动锻炼、美化校园环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参与社会实践等为工作重点,以融入工作、融入生活、融入学习为基本方法,深入推进劳动教育。

1.加强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各学生培养单位要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专题团课、党支部会议、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学生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使学生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

2.强化日常生活劳动锻炼。以宿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和宿舍文明建设为重点,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注重生活能力和良好卫生习惯培养,巩固学生良好的日常生活劳动习惯。

3.开展校园美化和勤工助学活动。结合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与所在院(系)的楼宇、课室、校园场所的文明卫生、绿化美化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培养学生爱校护校意识;以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为载体,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

4.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直接经历物质财富的创造过程,体验从简单劳动、原始劳动向复杂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发展过程,学会使用工具,掌握相关技术。重视生产劳动锻炼,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5.推动服务性劳动教育。让学生利用知识、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中强化社会责任感。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服务性劳动,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三、工作落实

1.各院(系)要成立学生劳动教育课程组,由院(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担任课程负责人,统筹学生劳动教育工作。课程组成员应包括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辅导员、教务员、班主任及师生代表等,负责全面指导和监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每学期学生劳动教育计划,对学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2.各院(系)要把学生劳动教育纳入本单位学生工作整体规划,利用党组织、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学生社团等各方面力量,合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3.各院(系)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奖学助学等评先评优工作,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记实评价,发挥评价的育人导向和反馈改进功能。

4.各院(系)要指导学生如实记录劳动教育活动情况,选择代表性的写实记录,纳入综合素质档案。每学期初组织开展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对该学期劳动实践活动进行安排;每学期末组织填写《劳动实践情况登记表》对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进行记录,并将学生在劳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5.从2020级本科学生开始,将“劳动教育”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共1学分,计36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