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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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我校将集中于7月至8月开展201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目标,弘扬“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的校风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三全育人”大思政工作体系下,坚持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把思想引领、主题教育和专业发展融入社会实践。教育引导大学生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伟大理想,到基层去、到西部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让青年学生在生动的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二、工作内容

      1. 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围绕理论普及宣讲、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文明乡村建设、美丽乡村服务、乡村学校服务及调研、大湾区志愿服务合作等方向,组织师生深入农村和基层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50个重点团队报送至共青团广东省委。

  2. “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综合开展“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下乡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等活动,组织开展理论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助学、技能培训、医疗卫生服务等切合群众需求、内容丰富多样、形式灵活务实的实践活动。

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不超过10项省内项目和不少于2项省外项目,报送省教育工委。

  3.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含教学实践安排)、所指导的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申报(6月15日前)

  各单位可参考《中山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设计指引》(附件3),填写并提交《中山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表》和《中山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备案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至邮箱xsczhk@mail.sys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若申报“三下乡”社会实践专项重点团队,需同步提交《2019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申报表》和《2019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汇总表》(附件4、5)。

  若申报“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需同步提交《“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和《“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7)。

  (二)审核推荐(6月15日至6月17日)

   组织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推荐申报2019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省级重点团队和“携手奔小康 共筑中国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校团委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实践活动方案,整合组建赴清远连州柯木湾村“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

       (三)行前培训指导(6月下旬至7月初)

  各单位对社会实践团队提供行前培训和指导,做好实践活动指导和行前安全教育,为实践队员购买保险,做好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保障师生安全。各单位组织各实践团队队员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声明》(附件8)。

       (四)社会实践(7月至8月)

       各单位根据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做好实践活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平稳、有序开展,取得实践育人效果。

       (五)宣传和总结(9月中旬前) 

       各单位做好社会实践项目成果的宣传,投稿至“中大学工”和“中山大学团委”等宣传平台。积极参加“镜头中的三下乡”活动(详见http://sxx.youth.cn)和广东省2019年多彩乡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附件9《关于举办2019年多彩乡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本活动面向省内的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提交社会实践项目成果材料。

  (六)评优评先(9月中旬至10月)

  根据各实践团队提交的项目成果,学工部组织评审,召开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会议,表彰先进单位、团队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要在社会实践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做好行前培训、过程管理和活动总结,选派教师带队指导。须为参加社会实践的每位队员购买保险,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建立暑期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二)突出实践育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作用,注重在社会实践中做好思想引领和主题教育。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学科专业优势,鼓励师生发挥专业特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关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文化传承等现实问题,结合地方实际和民众需求,扎实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单位要注重社会实践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渠道,加强对活动中优秀团队及个人典型事迹的宣传。

  五、联系方式

  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sczhk@mail.sysu.edu.cn,注明:**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备案)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广州校区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6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11日

  (联系人:何金鹏020-84112984,郑嘉茵 020-8411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