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团员团籍信息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关于共青团改革攻坚的工作部署,按照从严治团的要求,根据《团章》、《广东共青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实施方案》(团粤发〔201812 号)和《关于严格执行团章规定严禁违规发展团员的通知》(团粤办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团员团籍信息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2018年正常发展且有团员编号的团员们须在智慧团建系统登记注册,并核实登记信息是否完整,特别是发展团员编号,要与入团志愿书封面印制的发展团员编号一致。

2.各院系需重点核查系统上的不合格团员或无团籍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附件中ABC进行分类,并将核查结果报送校团委。

3.对于2017年及之前正常发展的团员(无发展编号),校团委已于201810月摸底梳理,待团省委统一明确后再作部署,不纳入本次自查范围。

4.对于2018年正常发展的团员(无发展编号),按回毕业高中解决编号、本校解决编号或重新发展等方式处理,不纳入本次自查范围。

5.各二级团委请将核查结果报校团委团组织建设中心(邮箱zdtwzzb@163.com,含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XX院系+团员团籍信息自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上报截止时间20191311600

6.上报材料须学院团委负责老师同意并加盖学院(系)团组织的章。

本轮核查属于自查阶段,非常重要,请各院系如实上报。

联系电话:周同学 13247698556,何老师 020-84112984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