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学生参加第七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团粤联发〔2018〕35号)要求,我校可推荐3名参评学生。推荐至组委会后,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及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终审委员会,并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评审投票,选出候选人及提名奖候选人。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团十八大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工作部署,发挥“灯塔工程”思想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面向全省各高校寻找、推选出一批优秀青年大学生,通过对大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
二、活动主题
青春引航 南粤榜样
三、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研究生)
四、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 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学习态度良好、成绩优良,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 参评者需在某些特定领域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事迹,例如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实践公益、文艺体育、对外交流、道德风尚等(见附件1),并在师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4. 参评事迹要求主要集中于2017和2018年;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者优先推荐。
五、提交至制定邮箱
11月26日之前,将参评材料发送至邮箱zdgqt@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为:感动南粤人物+学院+姓名
六、校内评审
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资料进行评审,推荐3名参评者至组委会。
七、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10个“感动南粤校园”年度十大人物及若干个提名奖。
联系人:何金鹏020-84112984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