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院(系)、各招生单位: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7﹞6号)精神,我校将启动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工作。

       我校是最早开展研究生支教团扶贫接力计划的高校之一,自1999年以来已选派十九届共228名德才兼备的同学分赴青海、甘肃、山西、宁夏、广西、西藏和云南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服务。十九年来,中山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坚持支教与扶贫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促进,服务与研究同开展,以奖助学金、奖教金、开展东西部师生交流、励志教育等方式全面促进支教地的教育发展。近年来,中大支教团获得广东省及西藏自治区分别颁发“五四青年奖章集体”,被评为全国“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奖”、“镜头中的最美支教团”等,并涌现出辽宁舰上的首位女博士军官韦慧晓等一批优秀代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约20名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组成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到西藏和云南的中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期间可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社会调研及公益活动等。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获得我校2018届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专项推荐资格(支教类)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详见教务部通知);

2、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3、获得我校2018届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详见教务部通知);

(二)条件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愿意投身西部支教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大学期间必须曾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或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领域表现突出者,具有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4、服从支教地点的安排(西藏林芝市、西藏昌都市、云南澄江县、云南凤庆县等地);

5、凡申请办理出国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明者,不列入研究生支教团遴选范围。

三、 申报程序

(一)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与家长充分沟通后,按照本通知要求,学生向本院(系)提出支教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本科应届毕业生:1、个人申请书;2、《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表(本科生版)》(附件1);3、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4、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在读研究生(或博士生):1、个人申请书;2、《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申请表(研究生版)》(附件2,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3、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4、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各院(系)团委(团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报名人选进行审核,向校团委提交推荐名单,根据要求报送各项材料。

(三)面试。研究生院、教务部、学生处和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遴选工作小组对各院(系)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确定初步名单(面试安排初定于9月20日,广州南校园)。

(四)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面试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

(五)公示。所确定的支教团成员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签署承诺书。公示通过的拟录取支教团成员须签署《参加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承诺书》和《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签署后,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受理其放弃支教团资格或者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任何申请。

(七)截止时间。请各院(系)将本单位经审核的报名表格(报名表须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个人申请书、成绩单等各项材料的纸质版于9月19日12:00前报送校团委(广州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和报名表)发送至hejp3@mail.sysu.edu.cn。

四、保障措施

(一)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及西部计划广东省项目办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加支教团的同学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三)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及学校向志愿者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736元/月。

(四)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 [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结束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团委及服务单位意见审定《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五、信息通联

    本项工作联系人:

校团委   何金鹏老师  020-87335588,13751836631

         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队长张陆祺13631236098  

附件1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本科生版)

附件2中山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研究生版)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