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公示2017年中山大学学生社团变更业务指导单位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6-19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中大党发〔2016〕34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换届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7年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成立总会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学生社团已于5月初陆续开展社团换届和成立总会的工作。根据大会结果,现公示中山大学学生社团变更业务指导单位名单(第一批)。请其他学生社团于6月30日前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成立总会和换届工作。
望下列学生社团在新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继续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的活动,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为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作出努力。
学生社团变更业务指导单位公示名单第一批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