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31
各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大党发〔2016〕34号《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划拨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经费的工作。
结合学生社团年审情况,基本工作经费划拨标准基本原则如下:按照学生社团团支部覆盖校区(园)数量1-4个,基本工作经费划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4个标准。同时,学术科技类和思想理论类的学生社团配1.2系数。经费将于近期划拨到各院系团学建设经费账号,请各院系负责人注意查收。
各学生社团须严格执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和业务指导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各业务指导单位做好经费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社团财务文件存档工作,做到“四有”。
未尽事宜,请咨询有关联系人。
联系人:赵静 020-84111202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