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根据中大党发〔2016〕34号《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划拨2017年春季学期学生社团经费的工作。

结合学生社团年审情况,基本工作经费划拨标准基本原则如下:按照学生社团团支部覆盖校区(园)数量1-4个,基本工作经费划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4个标准。同时,学术科技类和思想理论类的学生社团配1.2系数。经费将于近期划拨到各院系团学建设经费账号,请各院系负责人注意查收。

各学生社团须严格执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和业务指导单位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制定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各业务指导单位做好经费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社团财务文件存档工作,做到“四有”。

未尽事宜,请咨询有关联系人。

联系人:赵静   020-84111202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