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在学生社团中成立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园)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校学生会、各学生团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延伸,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团组织架构,经研究决定:各学生社团内部团员人数达到三人或三人以上,须在社团内部成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团支部接受校团委和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团总支)共同领导,团支部书记由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学生社团团支部依照团章开展活动。

    二、社团团支部暂不涉及团籍注册工作,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社团团员是一个团籍两种身份,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社团团支部成员,参与两个支部的活动。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收缴,不重复收缴团费。

    三、学生社团团支部组织架构基本由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四人构成,其中支部副书记由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担任。如支部团员人数众多,可增设其他工作岗位,具体由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

    四、学生社团团支部具体工作职能和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能参照《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

    五、学生社团须填写《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到业务指导单位团委或团总支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的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参照班级团支部成立举行社团团支部成立大会等具体工作事宜。

    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团总支)须填写《中山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汇总表》(附件2)加盖团委(团总支)公章,连同各学生社团审批后的《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于12月20号前交至校团委社团部,地址:广州东校园明德园6号32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ustb2016@163.com。具体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指导意见详见附件3。

    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 赵静   020-39332096

        谭茼丹 15902063838

 

附件1: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学生社团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3:中山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列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