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招募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院(系)、各招生单位: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7-2018年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将于近期完成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为使更多有志于支援西部教育事业的优秀同学参与到西部支教行动中,学校将补充招募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现将有关招募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面向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获推荐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2017届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名单详见《中山大学关于公示2017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名单的通知》中大教务〔2016〕125号)。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愿意投身西部支教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2、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服从支教地点的安排(西藏林芝、西藏昌都、云南澄江、云南凤庆等地);

    4、凡申请办理出国成绩单或学历(学位)证明者,不列入研究生支教团遴选范围。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及提交材料

    在读研究生:A、个人申请书;B、《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研究生版)》(见附件2,需有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的意见);C、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本科应届毕业生:A、个人申请书;B、《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本科生版)》(见附件1,需要有学院同意意见);C、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申请人将个人申请书、《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等各项材料的纸质版(需有院系同意意见和盖章)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校团委(广州南校园熊德龙3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和报名表)发送至邮箱724663542@qq.com。

    (二)面试。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和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初定10月21日在南校园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名单。

    (三)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支教团成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签署承诺书。公示通过的拟录取支教团成员须签署《参加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承诺书》和《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签署之后,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受理其放弃支教团资格或者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任何申请。

    三、保障措施

    (一)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及西部计划广东省项目办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提供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加支教团的同学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三)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向志愿者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我校四个服务地均属艰苦边远地区,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总补贴额不少于2736元/月)。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每次最高2000元。以上补贴由团中央每月直接发予志愿者。

(四)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 [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结束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根据服务地团委及服务单位意见审定《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表》,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四、信息通联

报名咨询联系人:

校团委   何金鹏老师  020-87335588,13751836631

         兼职副书记  吴啸吟15800016985

         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队长  魏耀成13560385568

 

附件1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本科生版)

附件2中山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表(研究生版)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