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工作经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9
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根据校党委印发<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划拨2016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经费的工作。
经费划拨标准基本原则如下:结合学生社团性质、规模、去年开展活动规模、次数、财务报表状况,基础经费划拨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标准,(其中原由职能部门支持和院系支持的部分社团统一划拨1000元);同时,对新成立的院系工作经费配1.5系数,五四评优优秀校级学生社团配1.5系数,优秀校区(园)学生社团配1.2系数,学术科技类和思想理论类的学生社团配1.5系数。经费将于近期划拨到各院系团务工作专用的财务帐户上,请各院系负责人注意查收。由校团委直接指导的社团和体育部指导的体育竞技类社团另行安排。校团委各活动立项平台如科技艺术节等社团仍可申请活动经费。
各学生社团须严格执行《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细则,遵守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严格经费管理,往来现金及时入各业务指导单位团务工作账,专款专用,严禁自收自支,如实记录财务状况并上报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须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静 020-39332096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