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大好舞蹈”——中山大学院系舞蹈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宗旨
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九十三周年,丰富中山大学校园文化生活。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舞蹈团
协办单位:中山大学学生会
三、报名要求
1.参赛对象:中山大学本、硕、博在校生,教职工和已经毕业的校友。以上参赛人员经所在院系推荐方可报名。严禁非中山大学的个人或单位(如专业歌舞院团与艺术院校)参加比赛,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参赛队伍:各院系须组建10~36人的队伍进行群舞表演,允许单个院系组建1-2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伍选派领队一名。不得跨学院组队参赛。
3.中山大学各院系的国防生可以联合组队参赛。
4.各院系参赛队伍允许聘请专业舞蹈老师指导排练。
5.中山大学舞蹈团不以团队形式参赛,但舞蹈团成员(包括艺术特长生)可自行参加所在院系的节目。
6.报名材料
(1)中大好舞蹈——中山大学院系舞蹈大赛报名表(见附件);
(2)参赛队员有效身份证明影印件1份(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教职工提供教工证,毕业校友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7.报名材料递交
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纸质版(须院系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递交至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12室,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一份电子版递交至邮箱zdhwd2016@163.com。
8.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0日(根据报名节目的数量,决定是否增加预选赛)
四、比赛事项
1.入选比例(奖项设置)
根据院系参赛情况而设立奖项,本着积极参与的原则可增加奖项名额。
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
2.比赛内容
参赛作品及形式由各院系自行选定,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以展示中山大学学子优秀的精神风貌。
五、备注
1.在不影响各校区舞蹈室日常使用的情况下,各参赛队伍可根据实际排练情况,向所在校区团工委负责老师及舞蹈团负责人提出申请,使用相应校区舞蹈教室。
参赛队伍需遵守舞蹈室使用相关规定,舞蹈室使用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大学舞蹈团所有。
2.本场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所有。
3.联系方式:中山大学艺术教育中心,020-84115568
4.各院系参赛经历可作为中山大学2015-2016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的加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