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
日前,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根据《通知》,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现将该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
2.“互联网+”新业态
3.“互联网+”公共服务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二、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三、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7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7月31日。
2.初赛复赛(7-9月)。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高校对本校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四、评审规则
请6月10日后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五、请各单位组织学生积极参赛,具体细则将根据有关文件另行通知。校团委联系人:张一帆,联系电话:15622123312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