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省委、省社科联《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
为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高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提高运用先进理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省委、省社科联与省学联拟共同委托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会开展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
(二)选题范围。所有课题原则上选取《课题指南》中罗列的条目作为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具体的研究题目可结合实际自定。在《课题指南》以外自选课题申报,如选题角度独到、对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有发展创新价值的,也可以参与评审立项并获得相应资助。
二、课题数量及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30项,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课题30项。资助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经费;自筹经费课题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课题申报人须为广东高校在岗共青团干部、辅导员、青年教师、在校大学生或高校科研工作者,既可以个人单独申报,也可以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最多不超过5人)申报。每个独立申报单位(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申报及立项程序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本次申报不受理直接报送的申请。
于5月28日前纸质版(课题负责人需签字)交至东校区明德园6号319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inhzh3@mail.sysu.edu.cn,校团委将统一审核申报。
由团省委联合省社科联共同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研究课题评审小组,由研究会课题评审办公室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与评审。
立项结果将于团省委学校部网站公布。
五、课题结项
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立项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一年。各立项课题应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并结项。
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结项申请书、课题成果(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团省委评审小组将对所有课题成果进行评定,核拨资助经费,进行表彰,并选取优秀课题研究成果汇编出版。
联系人:林鸿章,020-39332801,13922335263
附件:《2015-2016年度广东省高校共青团与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5]32号》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