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院(系)学生会:
        中山大学第四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任期自2013年11月9日选举产生以来,己经开展工作一年。学生会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围绕学生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切实维护了同学权益,得到了同学们的支持。现根据《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中山大学学生会拟定于2014年11月2日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1、审议中山大学第四十二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第一任期学生会委员会、主席。
        中山大学第四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今年全校各级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院(系)学生会精心组织本院系出席学代会的学生代表以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从严要求做好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和常务委员、主席候选人提名工作(见附件1),并主动向各学院(系)党、团组织汇报有关工作,保证会议圆满成功。
        各院(系)学生会在本单位团委(总支)的指导下,根据民主性和代表性原则,选出学生代表(要求见附件1,名额见附件3),并填写《代表团登记表》(见附件4);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是学生代表,并填写《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附件2)。由各院(系)学生会将两表于10月24日17:00前交至各校区学生会汇总。另,申请提名学生会常务委员、主席的候选人须于10月17日17:00前提交表格至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1室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南校区——陈宇斌 18825052453
北校区——彭舰漪 15913198722
珠海校区—蔡旖旎 13417748030
东校区——江昊岩 13560333764

       为保证学代会顺利召开,如对学代会相关内容有任何建议或者意见,请发邮件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zdtwzzb@163.com,联系人:漆姗姗 84111207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第四十三届第一任期学生会学生代表要求、委员会委员选举和常务委员、主席提名办法
附件2:各院(系)学生代表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3: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候选委员登记表
附件4:代表团登记表
附件5: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 名单


中山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