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笃行基层路 共筑中国梦”2014中山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结果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进基层、深入群众,投身于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在经济建设主战场、文化发展大舞台、社会建设新领域、科技创新最前沿、基层实践大熔炉中贡献聪明才智、成就人生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书写青春之歌,校团委于5月初启动2014年中山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经认真评审,确定青年志愿者协会蒲公英暑假支教项目等15个项目为重点项目,法学院2014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16个项目为一般项目(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
为切实做好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立项项目负责团队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在暑期期间,认真策划与落实项目;要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责任人。项目开展期间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得开展具有危险性、危害性等活动;各团队自行安排团队成员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2),于6月2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东校区明德园6号321室)。
二、做好队伍组建工作,各团队按照《关于组建中山大学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的管理办法》(附件3) 文件要求选举临时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以及其他必要职务。开展社会实践过程时,务必紧紧围绕“走进基层、深入群众”要求,佩戴团徽与“笃行彩”、展现团旗,把团建融入社会实践中。
三、要加强宣传,做好项目推广,发动更多学生参与其中,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各团队推荐1-2名随队记者,并填写《中山大学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记者推荐表》(附件4),于6月1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sysutwsj@163.com。按照《实践报告要求》(附件5)做好总结,并于8月29日前提交实践报告,纸质版交到校团委办公室(东校区明德园6号32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utwsj@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所属单位名称_项目名称,如XX学院/社团_XXXX服务。
四、活动当中开具发票,抬头:中山大学。务必严格按照《“三下乡”实践活动发票报销相关要求》(附件6)做好报销工作。
联系人:林鸿章 13922335263
附件:
1、2014年中山大学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结果
2、中山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3、关于组建中山大学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的管理办法
4、中山大学2014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学生记者推荐名单
5、实践报告撰写要求
6、“三下乡”实践活动发票报销相关要求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