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校团委关于选拔2014年辅导员(专职团干)境外研修候选人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校区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拓宽辅导员(专职团干)国际视野,学习世界一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方法,提升辅导员(专职团干)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学校“985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设立“中山大学辅导员(专职团干)境外研修项目”,于2014年派出10名左右辅导员(专职团干)前往国(境)外著名高校研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4年9月起3个月左右,以研修学校单一学期时长为周期。以欧美、新加坡、港台高校为主,可自行联系研修高校,也可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研修内容
辅导员(专职团干)应到研修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部门进行岗位学习,并开展1-2个学生工作专题调研,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选修1-2门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课程。派出人员在国(境)外研修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来回交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申请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
2.学生辅导员(含副书记)或专职团干原则上具有2年或以上任职经历并取得初级或以上职称;
3.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所辖学生团队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
4.在英语国家能熟练使用英语开展工作。
四、选拔程序
1.材料申请。需由所在院系审核同意,每个院系限报1人;
2.资格初审;
3.组织面试;
4.英语考核;
5.辅导员境外研修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
请院系做好相关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中山大学辅导员(专职团干)境外研修报名表》电子版发至198769603@qq.com,注明:**院系境外研修报名;纸质版交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9室。
联系人:吴曼瑜,020-84112871;周昀,020-39332210。
附件1:中山大学辅导员(专职团干)境外研修工作方案(讨论稿)
附件2:中山大学辅导员(专职团干)境外研修报名表
学生处 校团委
201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