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孙逸仙纪念医院团委印章的通知 团发[2012]第25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团发[2012]25

 

关于启用孙逸仙纪念医院团委印章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2012118日起启用共青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委员会印章,原共青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印章  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2118日印发

责任校对: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