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孙逸仙纪念医院团委印章的通知 团发[2012]第25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11-08
团发[2012]第25号
关于启用孙逸仙纪念医院团委印章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从2012年11月8日起启用共青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委员会印章,原共青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员会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印模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印章 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8日印发
责任校对: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