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通知 团发[2012]第23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团发[2012]23

 

任职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经对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递交的《关于增补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的请示》研究,同意增补曹波同志、李锦华同志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121031日算起。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共青团  任职  通知

抄送: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各有关单位、本人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210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