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燕等同志的任职通知 团发[2012]第15号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9-28
团发[2012]第15号
任职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
经对药学院团委递交的《关于报批共青团中山大学药学院第九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的请示》研究,同意由李燕同志任药学院团委书记,何方、周焕彬、王尧同志任团委副书记,任职时间从2012年9月28日算起。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共青团 任职 通知
抄送: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各有关单位、本人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