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中山大学2012年暑期公益实践十大精品项目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纪念建团90周年,学习雷锋活动50周年,激励广大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建设幸福广东的实践,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学校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同时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推进我校暑期“三下乡”工作创新,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设立“中山大学2012年暑期公益实践十大精品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26—-201210

 

二、  申报资格:

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和各学生社团提出申报团队,(数量不限)并在2012年暑期完成公益实践活动。

 

三、  活动须知

(一)选题参考范围

1、“团旗飘扬九十载,创先争优学雷锋”系列

1)纪念建团九十周年

2)创先争优共谋发展

3)延续雷锋精神

4)迎接党十八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学校十二次党代会召开

2、“投身实践,幸福广东”系列

5)“十二五”规划宣讲,践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6)法律援助实践服务

7)环境保护实践服务: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低碳节能减排等

8)文化宣传实践服务

3、“千团联千村,扶贫促开发”系列

9)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服务活动

10)加强农村基层建设

11)科技支农实践服务

12)医疗卫生实践服务

13)教育帮扶实践服务:贫困地区支教、少数民族地区义教、关爱特殊教育等

14)文化艺术实践服务

4、“文明修身提高自我,公益实践回报社会”系列

15)精神文明公益实践服务

16)开展敬老扶幼助残社会实践服务

17)社区文明建设实践服务

18)庆香港回归十五周年,促进粤港文化交流实践服务

5、其他相关议题。

(二)选题说明

本次活动不接受任何选题范围内的调研、调查等活动,重点支持提供服务、实践、公益活动等范畴。

四、奖项设置

 

 

奖项类别

名额

奖金(单位:元)

精品项目

10

5000

提名项目

10

3000

入围项目

若干

1500

 

五、比赛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65日——710

各团队向校团委提交《申报表》(见附件)。

65日——915

团队完成暑期公益实践活动,撰写相应的实践报告,并交至校团委。撰写实践报告要求(见附件)。活动相关的图片、视频等,以光盘形式提交。

915日——101

校团委完成初审,确定20个提名项目。

101日——1025

现场决赛,颁奖典礼。

 

六、评审环节

(一)初评:由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学生组织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团队撰写的实践报告进行评估打分,筛选出若干入围项目和20个优秀项目进入下一轮的评比。

(二)答辩决选暨颁奖典礼:现场将邀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等现场评委,对提名“十大精品项目”的作品进行现场评估。参赛队伍须采用PPTDV等形式进行展示介绍,并接受评委和观众的现场质询。

 

七、评审标准

  100分为满分,对各团队提交精品项目成果评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1

活动主题:主题明确且具有创新性

10

2

活动组织:组织严密,流程完整,过程有序,能有效达成预期目标

20

3

活动成果:参与人数、影响人数、受惠人数

20

4

活动传播:宣传途径多样化(例如网站、博客、微博等),社会媒体报道情况,获得其他奖项或资助

20

5

活动内容:活动具有可复制性,便于推广

10

6

资金使用:活动预算合理,资金使用得当

10

7

文字表达:报告结构清晰,语言流畅,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图片、视频等)

10

 

八、特别说明

1、申报活动健康向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中国基本道德传统。

2、参赛者需保障活动的原创性,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团队提交所有文件均按组委会要求撰写。主办方及组委会对本次奖项享有最终解释权。

4、各团队提交的所有文件将被视为授权大赛主办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5参赛者填交参赛报名表后,将被视为接受《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联系人:李春荣    39332801

                   赵静      39332094

 

附件1十大精品项目申报表

附件2十大精品项目实践报告撰写要求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