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推荐兼职校团委副书记、校区团工委副书记人选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附属医院团委:
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同意,校团委拟在全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选任若干名兼职校团委副书记;在全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选任若干名兼职校区团工委副书记(分别任南校区团工委、北校区团工委和珠海校区团工委兼职副书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接通知后积极宣传并及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一、条件和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热爱团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较强。
3、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共青团理论和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活动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能理解、执行学校的育人举措,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4、在保证专业学习的前提下,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校共青团工作中,愿意为我校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选任工作安排。
1、有关人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负责,采取团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由各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推荐(自荐)表由各单位团组织上交校团委。
2、学校成立选任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
3、推荐(自荐)表上交截至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
4、推荐表请交至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三、相关待遇。
兼职副书记原则上任期一年,任职期间不涉及行政级别,由学校勤工俭学基金支付一定工作报酬。
附件:中山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推荐(自荐)表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山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人员推荐(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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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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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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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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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拟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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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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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及主要事迹 |
(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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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奖励及荣誉 |
(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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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党委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