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
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自2010年10月24日选举产生以来,己经开展工作一年,目前部分委员已毕业或交换就读,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修订后的《中山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报经校党委批准,现拟定于2011年10月29日召开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1、审议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第一任期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2、递补产生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委员会;3、选举产生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主席。
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是今年全校各级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学生会要求各院(系)学生会要主动向同级党、团组织汇报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本院系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递补委员出席会议,从严要求做好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递补和常务委员、主席候选人提名工作(见附件1),保证会议圆满成功。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递补委员要填写《中山大学学生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2),并于10 月10日17:00前交至各校区学生会办公室汇总。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南校区——刘凯 15017566683
北校区——陶玮 15017551399
珠海校区—谭彬 13726285233
东校区——陈志航 13430286117
附件:1.中山大学第四十一届第二任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递补和常务委员、主席候选人提名办法
2.中山大学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中山大学学生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