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践行纲要,幸福广东”社会实践活动暨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当前,我省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创造更加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美好新生活,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校团委决定开展“践行纲要,幸福广东”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建言献策。

为强化共青团的“育人”职能,进一步服务好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促进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提高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校团委决定结合2011年“践行纲要,幸福广东”社会实践活动同时举办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大赛每年将举办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学笃行,服务广东

二、活动形式

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调研活动。

三、选题范围

调研内容由参赛团队自主确定,也可参考《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参考选题》(附件1)。调研范围以广东省为主,但也可涉及全国各地。

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新问题,总结概括新经验,以小见大,从实践上升为理论,从而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结合文科类本科生科研项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来开展;鼓励积极参与社科类导师的在研项目;鼓励结合调研发表论文,若论文已发表在正式期刊(或提供发表证明),在评审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四、参与对象

中山大学全体在读硕士生、本科生。

五、活动流程

(一)56前截止申报:组建团队、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填写《中山大学“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并申报,电子版发至9559319@qq.com,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交至各校区团工委。

(二)57日至520: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分组答辩,确定立项项目、公布获资助团队名单。

(三)521610日:对立项团队成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各团队成员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并办理保险手续。

(四)6月至9月:开展调研。

(五)916前:各团队上交社会调查报告。

(六)930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社会调查报告进行通讯评审(评审指标参见附件3),评出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七)10月:表彰先进;汇编成果。

六、资助办法

共立项资助100支团队,其中重点团队每支资助2000元,一般团队每支资助1000元。资助金额在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后统一拨付。

七、奖励办法

(一)获奖团队

比赛评出社会调查报告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其他为优胜奖。特等奖奖金5000/名,一等奖奖金3000/名,二等奖奖金1000/名;所有获奖团队均获得奖状。

(二)优秀指导教师

比赛评出优秀指导教师1名,奖励特等奖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每名奖金5000元。

(三)优秀组织单位

比赛评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并对其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给予经费支持,评审指标参见附件4

八、承办单位:中山大学青年科技协会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903001101

 

附件:1. 中山大学首届“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参考选题

          2中山大学“博学笃行”社会调查报告大赛立项申请书

3.社会调查报告评审指标

4.优秀组织单位评审指标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