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践行《纲要》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关于在寒假期间开展践行《纲要》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点击全文下载)

各校区团工委、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

    为以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为载体,鼓励全省大中专学生深入基层宣传产业转型升级和建设“幸福广东”,引领他们在实践中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汪洋书记“干出第一棒”的重要指示,引领他们从宣传者变为实践者,以实际行动接好广东再出发的第一棒,为我省“四年大发展”和建设“幸福广东”干出第一棒的青春业绩,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幸福广东·青春当先”——广东大中专学生践行<纲要>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现就我校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纲要第一棒 幸福广东我当先

 

二、活动时间

2011年寒假

 

三、活动形式

(一)“践行纲要·建言献策”返乡社会调研及宣讲活动

以“践行纲要·建言献策”为主题,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文化强省建设和民生保障等课题,组织同一生源地的同学组建调研服务队,在寒假期间返乡开展有关社会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广东省和泛珠三角地区。社会调研要深入到县(区),形成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报告,为践行《纲要》提供对策和依据;同时在调研基础上,撰写一份《<纲要>强县(区)“金点子”方案》。

服务队要在开展社会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派发台历、书签、海报等宣传品,向家乡广大群众宣传《纲要》。在开展调研和宣传的过程中,要注意图片资料的收集,并积极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

鼓励跨院(系)组队,以整合多学科的力量。队长所在院(系)是队伍所属院(系)的依据。

(二)“幸福广东·春运爱心驿站”志愿服务

校团委将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在琶洲展览馆等返乡旅客候车地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志愿服务,并同时以台历、书签、海报等载体宣传《纲要》。该活动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实施。

(三)“千团联千村·扶贫促开发”结对扶贫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032号)要求,继续开展以扶贫开发为主题的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在春节前后,组织服务队开展活动,给结对扶贫村、贫困户送温暖、送服务。该活动由“蓝信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负责实施。

 

四、活动申请和材料报送

(一)“践行纲要·建言献策”返乡社会调研及宣讲活动

1.各二级单位团委(团总支)(附属医院、附属单位除外)须组建至少一支队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寒假践行<纲要>调研服务队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于1月16日之前发送至9559319@qq.com(已设置自动回复),纸质版同期交至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2.该活动也接受广大同学自由组队报名,并填写《2011年寒假践行<纲要>调研服务队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于1月16日之前发送至9559319@qq.com ,纸质版同期交至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

3.参加该项目的队伍,请派员持有效证件于120之前到校团委办公室领取《纲要》宣传品。

东校区、南校区、北校区的同学请到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领取,联系人:安宁老师,联系电话:8411318713632242634

珠海校区的同学请到珠海校区团工委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563668102

4. 各队伍的调研报告和《<纲要>强县(区)“金点子”方案》于225之前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至9559319@qq.com。纸质版: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请交至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08室;珠海校区请交至珠海校区团工委办公室。

(二)“幸福广东·春运爱心驿站”志愿服务。该活动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三)“千团联千村·扶贫促开发”结对扶贫行动。该活动由“蓝信封”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负责实施。

 

五、立项资助与奖励办法。

(一)“践行纲要·建言献策”返乡社会调研及宣讲活动:校团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评选出重点队伍10支,每支队伍资助2000元;一般队伍20支,每支队伍资助1000元。各队伍需自行购买意外保险,购买保险费用包含在

资助费用中。所有队员均需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二)资金发放方式:20113月,各队伍提交调研报告和《<纲要>强县(区)“金点子”方案》后,校团委将以活动包干经费的形式,由财务处把款项发至队长的工行卡。

(三)校团委3月初将组织评审。根据材料提交的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凡参与活动的同学均可获得由校团委颁发的参赛证书。

六、联系人

刘泽炀  电话:13903001101  邮箱:liuzey@mail.sysu.edu.cn

 

附件:1. 2011年寒假践行《纲要》调研服务队申报表

     2. 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寒假践行《纲要》调研服务队申报表

队伍名称

 

所在院(系)

 

 

申报项目

 

组队类型

院系组队

 

自由组队

 

 

 

姓 名

院系、专业、学号

手机、QQ

工商银行卡号

家庭地址和电话

 

 

 

 

 

 

 

 

 

 

 

 

 

 

 

 

 

 

 

 

 

 

 

 

 

 

 

 

 

 

 

 

 

 

 

 

 

 

服务县区(生源地)

 

 

社会调研项目简述(包括调研目的、调研方法、理论框 架、预期调研效果等)

 

 

《纲要》强县(区)“金点子”方案撰写计划

 

 

                       

注:1.寒假期间,服务县(区)建议选择生源地;2.此表于116日前报校团委(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3.所有队员需填写《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附件2

中山大学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中山大学2011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并已告知本人家长。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91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

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因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院系:

                             年级:

                             团队: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