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方案》的通知
中 山 大 学 文 件
中大办〔2010〕27号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
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
加分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让志愿者全身心完成好服务工作,确保我校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经研究,制定《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运动会 志愿者△ 测评 通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1月5日印发
责任校对:安宁
附件
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亚运会、
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方案
第一条 为调动我校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工作积极性,保障我校亚运志愿者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手册》及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山大学2010—2011学年度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是我校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规范,以“切合实际,鼓励先进,公平规范”为原则。
第三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经过培训、考核,已被亚组委各相关部门、场馆团队、专项工作团队正式录用并完成志愿服务的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包括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开闭幕式演职人员及其他经校团委确认的亚运、亚残运志愿服务人员)。
第四条 亚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一)志愿工作类
加分 |
条 件 |
2分 |
临时团委书记 |
1.8分 |
大队长、临时团委委员、临时团总支书记、临时党支部书记 |
1.7分 |
中队长、临时团总支委员、临时党支部委员、临时团支部书记 |
1.6分 |
小队长、临时团小组组长 |
1.5分 |
一般志愿者 |
说明 |
1、志愿者须承担明确岗位的服务任务并顺利完成志愿服务 2、兼任多项志愿工作者,只计最高分。 |
(二)个人荣誉类
加分 |
条 件 |
2.5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个人最高奖项 |
2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个人次高奖项、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十大杰出贡献奖 |
1.8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个人一般奖项、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金奖 |
1.5分 |
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银奖 |
1.2分 |
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铜奖 |
1分 |
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说明 |
1、金奖获得者不超过亚运志愿者总数的1%; 2、银奖获得者不超过亚运志愿者总数的3%; 3、铜奖获得者不超过亚运志愿者总数的5% ; 4、先进个人获得者不超过亚运志愿者总数的20%; 5、个人荣誉不可累加,只计最高分。 |
(三)集体荣誉类
加分 |
条件 |
1-2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集体最高奖项主要负责人(2分)、其他负责人(1.5分)、一般成员(1分) |
0.8-1.8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集体次高奖项及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金奖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1.8分)、其他负责人(1.3分)、一般成员(0.8分) |
0.5-1.5分 |
亚组委评选的先进集体一般奖项及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银奖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1.5分)、其他负责人(1分)、一般成员(0.5分) |
0.3-1.2分 |
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铜奖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1.2分)、其他负责人(0.8分)、一般成员(0.3分) |
0.2-1分 |
中山大学亚运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1分)、其他负责人(0.5分)、一般成员(0.2分) |
说明 |
1、 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人数不超过2人,其他负责人人数不超过6人; 2、 先进集体的其他负责人和一般成员可根据其不同表现,加分有所浮动; 3、 集体荣誉评选以中队为单位进行评选;并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先进集体10名; 4、 集体荣誉不可累加,只计最高分,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可累加。 |
第五条 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按照上述亚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标准执行。
第六条 本《方案》规定的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含6分)。
第七条 本《方案》规定的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为最低限,各学院、直属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
第八条 亚运会、亚残运会文明观众及助威团等成员可结合院系实际予以考虑,适度加分。
第九条 本《方案》规定的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综合测评加分为专项加分,不列入各学院、直属系综合测评加分上限控制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