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东校区学生团体负责人全体会议
2010年
大会之初,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学生团体部常务副部长黄梓豪就本次会议议程及目的发言,总结各协会的招新情况、就学生团体制度建设及规范管理的要求做进一步说明、简介会议议程。此外,他重点介绍了正在筹备的学生团体团委建设的方案,该方案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协调团体成员在一年一度的优秀学生团体评选方面的利益,为各学生团体服务。发言结束后,黄梓豪部长为2009—2010年度优秀学生团体负责人办法聘书。
大会第二项,是由学生团体部制度工作主要负责人吴家乐介绍学生团体的评优章程,评选细则包括学生团体活跃度、与其他团体的交流程度等方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优秀学生团体评选,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团体将中山大学学生活动开展地更加丰富多样,能够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发言人如是说。
为完善评优制度,学生团体部修订并介绍了联络员制度。联络员制度不仅是单向的信息输送,还是社团与团体部之间双向的沟通桥梁。设置该项制度的目的在于关注学生团体动态、了解学生团体的日常运行、加强学生团体部与各学生团体的沟通,以保证各学生团体评优的公平性,联络员制度还特别设置了联络员监督小组,以规范联络员的工作。各学生团体可以通过联络员传达对团体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所在团体的活动信息。
随后进入的自由提问环节,各学生团体负责人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如联络员的选拔、活动流程的提交等,都一一得到了耐心解答。
活动的第五项进程是团委学生团体部常规工作负责人刘宇尧发言。他围绕宣传活动申请的细则及物资支配制度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申请的方式、步骤以及注意事项;为最大程度简化社团申请的手续,学生团体部事先进行了周密的考虑,与其他申请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协调,尽可能提高社团工作的效率。
“服务学生团体,共建和谐中大”,学生团体部各个制度的修订完善及执行,期待在新的一年中与各个学生团体一起,将中大学生团体活动的丰富性、创新性落到实处,服务广大同学,构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