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关于转发开展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现将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

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团委、海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蓝色家园,是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宝库。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探索、开发、利用、保护海洋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青少年,尤其大中学生是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于20089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国海发[2008]23号),并于20082009年成功举办了两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通知》(国海发[2008]23号)中“决定今后逐年举办”的要求,该竞赛将作为每年举办一届的常规活动,持续开展下去。现将2010年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活动定于915日至1130日举办(详见附件《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二、各地教育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积极吸引和组织大中学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把竞赛组织工作落实到位。 三、活动过程中,各地教育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系与合作。 四、各地教育部门、团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海洋知识教育和海洋国情教育,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合乎时代要求的现代海洋意识,激发他们热爱海洋、投身海洋事业的热情。 联系人及电话:柳茵010-68047648 13810668565 附件:《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增强海洋意识”和李长春同志“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意义重大”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更多的青少年了解海洋,认识海洋,热爱海洋,并投身海洋事业,同时也吸引全社会更加关注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2.承办单位:海洋出版社 3.独家网络合作:中国网(www.china.com.cn 4.网络支持:人民网(www.people.com.cn)、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www.haiyangri.com)、海洋出版社网站(www.oceanpress.com.cn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在读的中学生(普通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高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 四、竞赛形式 1.大学生组 参赛形式分为个人参赛及学校参赛两种形式。 个人参赛:所在学校未组织参赛的选手可通过网络注册、答题进行初赛、复赛,决出优胜者参加电视总决赛。 学校参赛:全国分为四个赛区。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赛区选拔,各赛区决出优胜者可参加电视总决赛。 电视总决赛采取现场竞赛、电视录播方式进行。 2.中学生组 全程为网络竞赛。 五、竞赛时间 中学生组竞赛915日至1130日。 大学生组竞赛920日至11月中旬。 六、竞赛资料 竞赛题目相关知识点可从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免费下载。 七、竞赛细则 (一)大学生组 1.个人参赛 1)注册: 所有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在答题之前登陆中国网知识竞赛页面,填写在读学校、所在班级、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参赛组别等信息进行注册,取得参赛资格。 2)初赛:注册并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在920日至108日登陆中国网答题。每位选手仅有一次答题机会,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选手须将试卷及时提交。按照选手竞赛成绩的分数排序,前100名进入复赛,并于1011日在中国网、海洋日活动官方网站、海洋出版社网站公布取得复赛资格选手名单。 3)复赛:取得复赛资格的选手将于1012日至1030日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网络考试,现场出具客观、主观题,并根据选手答题成绩确定个人参赛获奖人员。其中,前3名获个人一等奖,并组成联队参加电视总决赛,4-10名获个人二等奖,11-20名获个人三等奖。 2.学校参赛 全国分为四个赛区。各学校自行进行初赛,组成代表队(每校3名队员,1名领队)参加所在赛区复赛,每个赛区决出的1支优胜队参加电视总决赛。 3. 电视总决赛: 5支代表队参加电视总决赛。现场答题部分的电视总决赛于11月中旬举行(现场答题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二)中学生组 1.个人参赛 参赛选手可于915日-1130日,登入中国网竞赛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网络答题。 2.学校参赛 以学校为单位参赛可组织学生于915日-1130日登入中国网竞赛页面,填写相关学校及指导教师信息后进行答题。 八、奖项设置 1.大学生组 1)团体奖 团体一等奖4个,即入围电视总决赛的学校代表队,学校获得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一等奖。 团体二等奖4个,即获得分赛区第二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二等奖。 团体三等奖8个,即获得分赛区三、四名的学校获得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学校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获个人三等奖。 团体优胜奖若干。 2)个人奖 个人一等奖15名,选手通过电视总决赛决出特等奖2名:“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免费赴南极考察;“北极特别奖”1名,获奖者可免费赴北极考察。其余一等奖获奖者及领队免费随“中国海监”船赴西沙考察。 个人二等奖19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个人三等奖34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2.中学生组 一等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可免费参加2011全国海洋知识夏令营。 二等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2年《海洋世界》杂志。 三等奖100名,颁发获奖证书,赠阅1年《海洋世界》杂志。 3.组织活动奖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组织者的单位组织活动奖,颁发证书。 4.优秀指导教师 名额若干。根据组织参赛学生的数量及获奖名次情况,确定学生所在学校指导老师奖,颁发证书。 九、附则 1. 所有的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重复参赛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奖励资格。 3.赴南北极、西沙考察和参加夏令营的获奖者须具备必要的身体健康条件。 4.考察活动、夏令营活动等奖励因获奖选手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视为放弃奖励,所有奖励不予折现,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 5.竞赛活动及所有奖励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刘箴言 潘峰 010-62100098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海洋出版社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yliu@s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