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为社会福,育法律英才;为邦家光,铸社会精英 ——中山大学法学院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些思考
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山大学法学院团委在学校、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了工作交流会,经过认真学习,我们认为,上述三个倡导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阐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随后,我院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结合《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工作进行了总结思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学生个人发展,为社会做公益,为国家建言献策。
一、从学生个人角度出发,搭建学生自我成长平台,培养法律英才。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共出现了五十余次“法治”二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都是法律人的基本需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学院看来首先是培育专业法律人。
为了提高学生专业能力,结合我院开设的专业课程,我们针对学生学习、学术需求进行了阶梯式第二课堂专业辅导与培训。
阶梯一:技能开发为基础。我们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法学专业基础技能培训。一次演讲,确立口才训练意识;一本著作,激发学习兴趣;一场辩论,锻炼思维应变能力;一次模拟法庭,专业知识学以致用;一篇学术论文,提升科研能力;一次模拟面试,强化求职技巧。紧抓“六个一”,覆盖全院,确保学生掌握法学职业的基本技能。
阶梯二:提供平台为支撑。我们面向全体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学习、交流、培训的平台。以方圆大视野、法径论坛、厚朴(HOPE)讲堂、百川交汇•研究生律政讲坛四大学术论坛为支持的学术传承平台,广邀国内外名师,举办前沿学术讲座50余场,为学生提供丰盛的学术盛宴。以专业实习(见习)与法律援助为主的实践学习平台,提供实习(见习)岗位143个,满足327名学生的实习(见习)需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00人次,为学生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好互动打下坚实基础。以职业发展沙龙、司考经验交流会为主的协同分享平台,让经验性知识在校友与学生之间、高年级与低年级之间传承、沉淀。
阶梯三:顶尖竞赛为检验。研究生模拟法庭四校联赛,交锋升华,专业技能灵活运用。“律政之星”法律人风采大赛,省级赛事,六年磨砺,数十院校,尽数参与,成为岭南法律学子一年一度的盛会。“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十一春秋,屡获突破,去年斩获季军,今年正整装待发。“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海牙决赛,力拔头筹,为校增光。
二、从社会角度出发,开拓学生公益服务阵地,打造社会精英。
公益有我,奉献社会,培养学生奉献社会的精神本就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院的“律行动”志愿者服务队,为公益服务提供机构保障,前不久前该队伍闯进了中山大学2014年度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十强之列,也参加了广州市志愿者博览会的现场展示。基于专业,立足校园,面向广东,走向国际,正是我们的特色。
十年妇联热线接听,关注家暴,关注弱势群体;中学校园主题班会,开设别开生面的法制课程,为低年级学生创造基础公益平台。3﹒8妇联普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12﹒4全国法制宣传,暑期送法下乡增进社区居民法律知识。 “保护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税法进校园”及广州中院志愿者活动,发挥高端专业优势,获得社会的高度评价。
三、从国家层面出发,引导学生关注国家大事,铸就国家栋梁。
首先,充分利用新媒体,促进信息宣传方式与时俱进。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化传播,我院充分借助各班级、年级、学院的微信、微博,不定期推送时事新闻,促使学生多途径了解国家大事。本年度我院关注共产党员微信公共平台的本科学生已达到172人,占本科党员人数的86%。其次,紧密结合党团学,促进各种学生活动紧密衔接。促使学生向党组织靠拢,为中共发展补充新鲜血液,加强党员建设,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我们看来恰是国家大事落到高校教育的最好表现。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党建,我们建立健全了党员发展转正答辩制度,促使党员接受同学监督。党员联系宿舍制度,使党员紧密联系同学。计划开展的最佳党日、党员风采大赛也必将更进一步扩大党员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最后,开拓活动新形式,促进学生广泛参与各类活动。国家大事看似“大”,落到实处却有别样的风采。党章学习小组除了小组讨论,更有集体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党员廉洁教育活动除了宣传宣教,更增加了文科同学特别钟爱的征文活动;青马学堂除了课堂教学之外,更提供了同学实践锻炼的机会。多种活动形成合力,促使学生将大事变成身边的小事。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这一看似空泛的命题落实到我院学生工作中则处处透露出温情、细致,我们工作的每一步都是为了让学生形成更符合自身及社会需求的价值观。如此想来,工作的幸福感就更加浓厚了。
稿件来源:法学院